昨晚,央视《焦点访谈》以“变形的救灾工程”为题报道了陕西省救灾中心综合楼大半部分变酒店,救灾项目部分土地建起了职工“经适房”。(6月15日《华商报》)
救灾资金是灾民的“救命钱”,“救灾中心”是为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而要求建设的救灾项目,保障的是民众的切身利益。然而,陕西省民政部门无视“高压线”,不但挪用建荣军养老服务中心的福利公益金、社会募捐资金、扶贫周转资金,还将救灾中心综合楼大部分变身酒店,甚至将救灾资金堂而皇之的变成了部门福利款,赤裸裸与民争利,公然建起了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种种行径足见其对权力行使的胆大妄为和随心所欲。
“救灾中心”项目部分土地被占用,陕西省民政厅即便是为解决救灾中心职工住房占用也是违规之举,何况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最小面积100平方米,最大的达到201平方米,都是按经适房价格销售给了民政厅干部,而非按规定销售给住房困难职工,不符合相关的规定,显然经适房已化身为“官适房”。
此外,国家在规范民政部门掌握的专用或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得挪用或侵占,否则便是违规。在救灾中心建设过程中,挪用三笔专项资金将近9000万,其中6000万的福利公益金建设的荣军养老康复中心没有一名荣誉军人,使用社会募捐资金、扶贫周转基金3000万的仓储中心也从来没有发挥过国家民政部门指定的功能。不仅如此,这栋“救灾中心”大楼大部门被当做对外营业的酒店,成为了民政部门的“摇钱树”。如此关键的民生项目被作假,显然已经成为一些人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平台”,这不仅反映出一些部门用权的任性,也折射出监管的失效。
陕西省民政厅存在的问题已经发现,任其自查自纠,只能是“认真查摆、改进作风、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这种不疼不痒的回复,难免会让群众产生是否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疑问,且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因此,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不能烂尾,还须深查细究,挖出真相,找出幕后的“黑手”,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民政事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百姓能否活的更有尊严。面对民政系统出现的问题,追责必不可少。但关键还需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的管理制度,继续深化民政权力公开的制度措施,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此才能防止救灾资金“跑冒滴漏”,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