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救灾中心综合楼,顾名思义,是用来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的,当初也确实如此规划的,可是建成后,这栋楼大部分变成了酒店;不仅如此,本应属于这一项目的部分土地也被占用了,建成了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并以每平方米均价250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民政厅的机关干部。“变形的救灾工程”,央视《焦点访谈》6月14日的这期节目看得人怒火中烧。
经历了郭美美事件后,中国的慈善事业已经相当不堪,在这种情况下,仍有良善之人愿意掏腰包献爱心,实属难得。这些以救灾名义筹集起来的资金,每一分钱都凝聚着对受灾群众的深情厚谊。救灾物资用于救灾,这是最基本的常识,然而,陕西省民政厅却“肥水不流外人田”,弃望眼欲穿的受灾群众于不管,弃党和政府的形象于不顾,挪用救灾资金满足部门和个人的私欲,怎不令人痛恨?!
陕西省民政厅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最大的原因恐怕就是监督的缺失。从以“救灾中心”为名立项开始,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需要建造经适房,建立“荣誉军人养老康复中心”需要动用福彩公益金,建设仓储设施需要挪用社会募捐资金和扶贫周转金,一块专项土地、9000万的专项资金,就这样一步步地被“洗白”,成为当地民政部门的“后花园”和“小金库”。整个过程中,完全不见财政部、审计署的身影。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推动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有了监督,违规的、违纪的、违法的行为,都会在操作过程中被指正、被批评、被处理,在一种看不见而又强大的压力下,一切都自然而然地合理、高效、守法起来。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监督,不仅仅指审计署一家,还包括人大的监督、政协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只要各个环节都有机衔接起来,即使有心之人想钻漏洞,也无处下手。
所以,作为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我们应该健全救灾款物使用监督机制,一旦发现挪用救灾款、救灾物资的责任人,无论官居何位,权利多大,一律依法严厉惩处,进而确保每一分救灾款、每一件救灾物资都用在刀口上,使得救灾工作真正造福于人民。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