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华生:重新审视城镇化推进路径

2013年05月23日 06:4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华生

  过去的十几年间,中国一直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但主要是靠“卖地财政”发展,就是地方政府靠卖土地推动城市扩张和经济增长。我碰到过好多地方官员说,卖地就像办了一个印钞厂,想办事没钱,卖两块地就行了。现在之所以一听说重视城镇化,各地就准备大搞基建,房地产开发商也跃跃欲试,这种思维其实还是旧城镇化的思维。这跟官方对于土地财政的态度不明朗是有直接关系的。

  什么才是城镇化?简单说就是农民离开乡村到城市落户的过程。我当年从农村进工厂,有了城市户口,记得人家说我是从糠箩跳进了米箩。想想我们自己,我们的父辈,不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吗?但旧城镇化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政府征收了土地,却没有把农民变成市民。从数字上看,中国工业化程度已经达到45%以上,农业总产值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已不足10%。世界上一般国家到这个阶段的城市化率都会达到60%至65%左右,而我国名义城镇化率才刚过52%,实际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才35%。

  更直观地说,为什么会有农民工这个称谓?这说明农民进城是以就业为前提的,现在的问题不是他们没有就业就进城,而是人家早就已经就业很多年了,你不让人家安居、不让人家落户。

  目前最重要的,是要重新审视城镇化的推进路径。首先得搞清楚一个问题:城镇化的过程中谁是主体?城市发展老市民自然受益,但城镇化的真正主体是进城农民以及其他移居人口,他们是中国人口的大多数。多年来,城镇化已经积累了一笔巨大的欠账,欠了好几个亿人的安居、社保和公共服务费用。

  从中国的发展来看,户籍制度的改革是实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一个关键性环节。目前在这方面的政策没有衔接,没有安排。我们完全可以理解现在国家不能一步做到取消户籍制度,但我们需要今天就能起步的制度。比如说在一个城市里面工作满多长时间、居住满多长就可以转为城市户口。欧美国家合法工作几年就可以移民、入籍,我们只要别人的劳动而不让其入户,取得一个国家内部的户籍比发达国家的国籍还难,这怎么说得过去?

  有些沿海大城市搞农民工入户籍的积分制,一年几百人入籍,但有几百万外来工在等着。这意思是人口城镇化要一万年?我们是要考虑承受能力的问题,突然来个大爆炸谁也受不了。但要真改革,就要真行动。就按过去这些年的速度,再过20年,城镇化率应是75%左右,20年后中国人口是15亿,这75%和35%的差额就是6亿人。这20年每年就要安排3000万人,这是真正的大工程、大内需,我们不能20年后还不实现人口城镇化吧?但从今天起每年安排3000万人落户,钱从哪里来,考虑到这些才是实打实的规划。

  现在的问题症结是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脱节,卖地财政只要土地,不要人口,要土地是可以挣钱的,而接纳人口是要花钱的。既然问题在脱钩,那解决问题就要考虑挂钩。我很多年前就提出如果把每年的土地分配指标和人口户籍化的指标相结合,就比什么都管用。地方政府想要土地指标,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口入籍,这样地方政府再要地就得先考虑安排人入籍的负担。你说我没钱,那就别用地了。赶人上楼也就不合算了,因为你要拿地,除了要安排上楼的人进城安居,还要安排更多的人口入籍。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2016年05月26日
  • ·留守儿童与城镇化无关    2016年03月12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