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时许,一位年过六旬的环卫工跪在了沙井村南口的街道旁,她下跪的对象是几个正在路边发小广告的年轻人,由于很多路人接过广告后瞅了一眼就随手扔掉,让环卫工不堪重负,最终做出了这样的选择。(4月18日《西安晚报》)
王捷:发小广告的人受雇于商家,求的是生计,处罚这些人能解决问题吗?事实上,城管要处罚的对象应该是商家,这才是源头。城市管理部门不但不抓根本,还产生了“技术依赖”,寄希望于“呼死你”。可是商家会不会用技术与“呼死你”对抗呢?难道城市管理完全是一种“技术较量”吗?
邓闽军:环卫女工值得同情,但没必要下跪。发传单的年轻人不是容不容易的问题,而是应该想想自己的这份工作是否有必要做下去。见习也好,勤工俭学也罢,选择什么样的工作要看是否有利于自己的成长,发传单的收入并不高,大多属于日结式的工资,这种短期的兼职从长远看既不利于自己的日后发展,又干扰市民的生活,不做也罢。
杨国栋:如果路人不去接广告传单,或者拿到后就算不感兴趣也不扔在地上,而是带回家当废纸卖给废品回收站,也许路面上就不会有这么多被人随手丢弃的广告传单。对于乱扔纸屑的行为,不管是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还是各地的地方性法规,都有“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的规定。但这么多人习惯性地乱扔广告传单显然不只是个人素质问题,也与普法工作不到位,相关部门执法不力有关。如果乱扔广告传单就会被罚款,环卫工还会这么累吗?也根本用不着向发广告的人下跪。
刘昌海:发野广告并不是把广告扔在地上,而是要递给行人。很显然,只要行人不把广告扔在地上,保洁员就不会有总也打扫不完的废纸。可以说,正是一些行人不讲社会公德、不尊重保洁员的劳动,才使得保洁员的工作总也干不完。
在公共场所停完车,门把手和雨刷器上经常插有小广告。对此,笔者的做法是拿到车内,找机会和车里的垃圾一起扔掉。对家门口的小广告也是如此,拿进来放到垃圾筐里,和家里的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也许这只是举手之劳,但完全可以让我们自己的生活环境更干净一些。如果收到小广告的行人都文明一点,看完之后放到垃圾箱里,保洁员也就没有那么辛苦。
毛开云:城管部门说,打击贴野广告是该他们管,但他们没有控制人的权力,只能罚款或没收非法广告;市容园林部门说,他们只能清理野广告,没有抓人、处罚权。即便如此,是否可以请求公安部门配合,共同治理野广告呢?公安应该有“控制人的权力”吧,为啥又不可以主动介入呢?再说,发放野广告发生在街道和社区的地盘上,为啥街道和社区不能做到“我的地盘我作主”?野广告屡禁不止,症结在于“九龙治水”。如果实行“一龙治水”,野广告该不会如此猖獗。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