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法治规范“小甜饼”并非小事

2013年03月19日 07:19   来源:京华时报    评论员姜泓冰

  有条件获得用户资料的互联网企业,究竟该怎样保护、管理以及有限度地利用这些用户资料,又该如何界定个人的网络隐私范畴,已是不容回避的大问题。

  央视3·15晚会曝光网易默认多家第三方公司在网站挂代码,从而获得用户浏览记录,甚至连邮件内容都会被追踪分析,由此让广告投放更精准;网易公告称“不存在任何个人参与窥探用户隐私的可能性”;央视则进一步公布网易直邮广告价格和相关规定,以证明其收集用户隐私用于商业目的。

  从舆论反应看,此事的关注焦点已不在于“小甜饼”(COOKIE,在互联网里指网站用来辨别用户访问行为的加密数据),而在于究竟央视是否会继续追打、网易是否继续否认。眼看着,一个重要而严肃的论题就要化为热闹八卦,一时纷纷攘攘,然后快速沉落——问题依旧。

  互联网上病毒泛滥、黑客猖獗,固然令人头痛。有资质的合法企业游走在法律尚未覆盖的中间地带,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取用户资料,用以获取商业利益,影响更为巨大。

  “小甜饼”绝非网易独有。事实上,央视3·15晚会中,还同时曝光了宽带运营商强制推送用户无法屏蔽的垃圾弹出广告、安卓系统手机应用软件窃取用户隐私等。互联网加上手机用户,在中国已覆盖最有消费能力的数亿人口。足见,在数字时代,从电信运营商到门户网站、大小论坛等有条件获得用户资料的互联网企业,究竟该怎样保护、管理以及有限度地利用这些用户资料,又该如何界定个人的网络隐私范畴,已是不容回避、值得认真探讨的大问题。

  近10多年间,互联网行业膨胀发展速度有些“迅雷不及掩耳”,技术更新换代快,商业盈利模式创新快,整个行业在很多方面都来不及沉淀出足够稳定的职业道德操守和行业自律体系。在外在监管方面,一方面大多数公众缺少对互联网技术和行业特性的深入了解,难探门墙;另一方面,政府层面的立法、监管一直更多立足于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较少针对商业时代下公民个人权益的尊重与保护,研究也远远不够。

  未来十年,新一届政府已下定决心,将依法治国视为根本,用李克强总理的话说,“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互联网与新媒体这一最为“现代”的经济、社会领域,原本应该是建设法治国家、公民社会的重要契机,应该成为法治社会的范本,而不是任由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资本冲动为主,成为杂草丛生、虫蛇混迹之地。

  但愿,对“小甜饼”的关注,不止于围观与八卦。在它弥漫成“绝症”前,能有人管、有法管。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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