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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撞人案至少两个问题不能回避

2013年02月27日 07:14   来源:红网   卞广春

  2月24日上午11时,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建设中路的宛城区影剧院院内正在举行元宵节灯谜竞猜活动。此时,因患脑梗塞病休的宛城区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刘仙崇驾车出行时因踩刹车踩住了油门,致使轿车发疯似的向正在猜谜的人群撞去,导致26人受伤。宛城区委做出决定,勒令刘仙崇停止工作,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月25日《大河报》)

  这是一个看点叠加的新闻。其中,刘仙崇的身份,公车私用,受伤26人,以及官方的态度与处理,无一不是让网民骚动的元素。但依我看,除了警方依程序处理事故,纪委监察部门公平处理刘仙崇,这起书记撞人的交通案,至少还有两个问题不能回避。

  一是公车私用。这是一个目前很热的话题,刘仙崇私开公车撞到枪眼上了。有一句老歌唱道:生活是一杯酒。不出车祸,刘仙崇的生活就是一杯茅台酒,有滋有味,还自我感觉良好。可是,现实很会跟人开玩笑,给你一杯美酒,也给你一杯苦酒。刘仙崇病休在家半年多,闲不住可以找人打打牌、聊聊天,好好养病,自己驾驶技术很臭却开车出来玩,开车却又开公车,真应了没事找事的名言。

  如果不出车祸,很少有人知道刘仙崇,很少有人知道刘仙崇是宛城区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如果不出车祸,刘仙崇可以一如既往地把公车当私车,潇潇洒洒地生活,享受驾驶公车的乐趣。驾驶公车肇事,苦了自己,害了被撞伤的人,也殃及公车相关的人。官方说此次事故是刘仙崇私自驾驶公车所为,但文广新局的公车是如何管理的?刘仙崇病体在家半年多了,还能“私开公车”,其他在职人员是不是肆无忌惮公车私用?由此可见,文广新局领导及公车管理者不能回避公车管理责任,应向公众说明公车管理和相关费用支出等问题。

  二是事故由谁埋单。事故发生后,宛城区委、区政府迅速成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并指示,不惜一切代价立即救治伤者。26人被撞伤,其中2人伤势较重。这些人的救治费,不能因为肇事者是领导,也不能因为肇事车辆是公车,就由公家报销,让群众背无头债。这笔账由谁支付、如何支付、支付多少等问题,不能回避。

  我们不希望刘仙崇驾公车撞人案牵连太多的无辜者,但也不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留下太多的问号,成为公众渲泄不满和茶余饭后谈论官民关系的借口。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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