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鄂尔多斯市出租车市场乱象迭出:不打表、拼车、黑车多。2月13日,记者打车时也遭遇了司机不打表随意要价一事,对此,许多司机表示:“这是过年时的老规矩了。”一名出租车司机说:“还是主管部门不管,要是他们管的话出租车还能这样?”(2月19日《北方新报》)
出租车司机称的“过年的老规矩”,其实不是鄂尔多斯独有,笔者的家乡——四川宜宾近几年年年如此:不打表、不找零,平时收费20元的,春节涨成25元、30元……问之,司机堂而皇之、理直气壮、反唇相讥——过年呀,这点规矩都不知道?
出租车司机为啥有这么多“老规矩”?这些“老规矩”明明违反了《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为啥没人管?按照《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者可以给予警告并处罚3000元以下的罚款,为啥没人来执行?“还是主管部门不管”一语中的。这话出自出租车司机之口,可见主管部门失职渎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早已司空见惯,出租车市场乱象迭出也就不足为怪了。
减少和杜绝出租车市场乱象,需要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严格处罚;需要出租车司机加强自律,自觉遵规守纪。同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公共交通发达了,市民随时可以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了,既安全又实惠,何必要与出租车司机的“老规矩”锱铢必较?再说,公交、地铁等能够满足市民需要了,出租车司机的“老规矩”因为不管用而只能“自取灭亡”了!
发展公共交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出租车司机的自觉性也不可能一下子提高,但是,出租车是一个地区和城市的窗口,不但体现市民素质,更关乎城市形象,这就还得主管部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出租车司机的“老规矩”,某种程度上就是主管部门“惯”出来的,这话一点不假,值得主管部门反思。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