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宝鸡商务局4辆公车,每天用于接送12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上下班一事,受到了舆论广泛关注。而当事单位在回应时,竟称此举是因“在没有新规定之前沿用以前的老规矩”。面对质疑,祭出“之前就定好的”、“以前的老规矩”等挡箭牌,不仅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的心虚,更折射出部分人对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淡漠。
去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正风气、合民意举措,并将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普遍好评。但仍有部分人对中央动真格、求实效之举存在着侥幸心理,试图蒙混过关。以公车使用为例,有些地方还在以习惯、年龄等理由,为公车私用找借口,享受着公车旅游、出行的“实惠”。
针对种种乱象,要保持高压态势。一方面,各级党员干部要破除对不合理“老规矩”的依赖感。公车私用也好,奢靡浪费也罢,不能以“曾经这样过”,就试图将这些“规矩”制度化,将这些“潜规则”合理化。事实上,有些“老规矩”,可能在当时看来有一定合理性,但随着环境的变化,不合理之处已经凸显。有些“老规矩”干脆从设定之初,就存在着制度、法律上的漏洞。这些不合理的“老规矩”不打扫干净,“新规矩”就进不了门,立不起来。另一方面,要树立对“新规矩”的敬畏感。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些“新规矩”一经公布,便成为“通了电”的高压线。“新规矩”就是硬规矩。千万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能搞对我有利就执行,对我不利就拖延、敷衍,甚至不执行。
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对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社会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再拿“老规矩”做挡箭牌来回应社会各界的监督,是搪塞不了的。(经济日报记者 胡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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