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的胜利值得骄傲吗

2013年02月08日 11:35   来源:人民日报   余建斌

  ■像微信这种源自模仿的胜利值不值得骄傲?这种从借鉴到超越的创新模式是否可行?这也成为关系中国互联网名声的一个有意思的话题

  要评选最近智能手机最热门的应用,微信绝对是个超高人气的候选者。这款由腾讯公司2011年1月推出的手机聊天软件,在两年后的2013年1月,其注册用户突破了3亿,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华尔街日报》中文版也把2012年“中国创新人物奖”科技类奖项颁给了“微信之父”——腾讯公司带头开发微信的前著名程序员张小龙,并将微信评价为互联网领域的“中国制造”典范。一时间,微信成为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又红又专”的代表——人气和创新的好评都不缺。

  用微信的人都有感受,这个装在手机上的即时通信工具确实很好用,能短信,能发语音、视频和图片,能单聊也能群聊。和手机短信比,它不仅功能丰富,而且不花钱,顶多就是上网流量费。和QQ或MSN相比,它给人随时在线和更加简单、更加移动化的体验感受。它众多丰富的功能中,包括了充分利用手机拍照功能,随时随地拍下身边场景,以及能根据地理位置找到附近的人,因此带给使用者全新的移动社交体验。在开放的移动互联市场竞争中,微信的成功真实可信。

  但微信也是一个模仿者。业内人士和网民认为,微信的创意多少源自于同类型的加拿大的Kik,以及美国的WhatsApp,后两者更早推出了类似的服务。在国内,早于微信面世的小米手机的米聊,也是同类型的手机聊天工具。微信难说是原创产品。

  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喜欢用微信的用户并不关心它是否原创,只要适合自己就行,一如当年的QQ之于ICQ,或是新浪微博之于Twitter。微信通过模仿,或者说是借鉴其他产品后,把功能做得很好,并且超越了它们。微信也更懂中国,更会揣摩中国网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心理,它的本地化做得最好。这被很多人认为就是一种创新,至少是微创新。就像《华尔街日报》中文版四位评委之一的张亚勤认为,微信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做到了创新,它的许多功能都是自己开发而且超越了模仿对象。

  因此,在中国互联网被认为缺乏原创的大背景下,被认为常常利用“模仿”击败对手的腾讯公司,似乎突然间就引领了互联网的创新,这引导人们开始谈论这样一个话题:像微信这种源自模仿的胜利值不值得骄傲?这种从借鉴到超越的创新模式是否可行?这也成为关系中国互联网名声的一个有意思的话题。

  实际上,如果腾讯公司愿意承认微信最初的灵感来自于借鉴,即便只是一点点借鉴,反倒证明了它具有强大的内心,具备了一个互联网大公司所有的底气。因为,同样是模仿,只有微信一个杀出重围,同样是类似的产品,微信比别的都要流行。如果换一个角度看,时常作借鉴之举的腾讯,它能把产品质量做得更好,体验更加到位,功能更加丰富,让更多的人接受,这起码也算是一种集成创新。

  在许多场合,原创似乎是个伪命题,因为最初的创意具有唯一性,一旦有人提出,别人就无法重复。在这种情况下,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确实也可算是一种创新方式。或者如腾讯马化腾所说的“创新就是对用户体验的极致追求”,至少在互联网领域,这是一个事实。

  硅谷至今还是美国互联网的象征,张亚勤说,硅谷和中国互联网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思路是:我要拿不同的东西打败你。而在中国则是:我要拿一样的东西来打败你。看起来,这只是两种不同的竞争方式,难分孰优孰劣。但事实上,我们又总是在追赶,追得比较辛苦,而且奔跑的姿势总是很相似。

  微信赢了,还远远没到中国互联网说赢的时候。但微信的成功,或许有助于促成这样一种转变:如果能以一种坦然的心态承认模仿或者借鉴,中国互联网业界或许能去除“心魔”,反而会产生创新能量的积极释放。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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