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为何成了副中队长的“家丁”

2013年01月04日 06:51   来源:红网   张楠之

  1月2日,人民网海南视窗登载了《三亚男子停车遇阻叫来城管贴罚单》的报道。对文中反映的问题,三亚河西区管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调查表明,记者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文中提到的“疑似领导的中年男子”为该区市容执法大队副中队长郭锋斌。(1月3日人民网)

  十余天之内,与三亚河西区城管有关的新闻至少有三则:第一则是12月21日晚,数十名河西区市容执法人员与摊贩发生冲突,导致3名群众受伤住院;第二则是12月26日晚,河西区近百名城管同时上街执法,引来无数市民和路人围观,被指“作秀”;第三则就是1月1日发生的这起城管副中队长停车遭拒后叫来城管队员乱贴罚单的事件。

  这几则事件在短时间内发生,虽然有其偶然性,但细分析之下,也有其必然性。因为,这几则事件所透露出来的河西区城管的作风,颇让人担忧。与摊贩发生冲突致人受伤,是在直接使用暴力;近百人同时上街执法,是在壮气势、抖威风;停车遭拒即用乱贴罚单进行报复,则是利用权力对无辜者施加的另类“暴力”。也就是说,虽然不同时间的表现不同,但河西区城管们总是习惯于使用暴力。

  就最近的这一事件而言,执法原本是要依法行事,但在这里却成了依领导的要求行事,甚至是依领导的情绪行事,成了为领导出气、显领导威风的工具。有人说,发出命令的是副中队长,城管队员执法命令是“迫于压力”。这种说法听起来颇有道理,但相关的法律如《公务员法》也赋予了公职人员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权利,而且明确规定“公务员执法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对于不合法的命令,只要你执行了,就是在共同“作恶”,就要承担责任。

  所谓的“迫于压力”未必不是一种借口,因为,如果使用暴力或变相使用暴力成了一种习惯,惯于使用暴力的人的是非观念就会产生混淆——即使不混淆,只要其能从中得到好处,只要他在这种环境中生存,就一定会服从其中的规则,进而把使用暴力当成必需。

  更有甚者,如果手中权力的使用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有权力支配使用暴力的人的人,就有可能把自己能支配的人当成自己的“家丁”,而这些“家丁”由于可以从上级那里得到“收益”,也就乐于被上级驱使——即使有不愿给人做“家丁”者,时间久了,也会被这样的环境所淘汰。

  一个不好的环境是严格遵循“劣币驱逐良币”原则的,只要给予其足够的时间,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缺乏有效的监督,这一群体就必然会呈现出“家丁”化。乱贴罚单给领导出气只是小试锋芒,好在“牛刀被试”就被媒体曝光了,还不至于产生大害。但是,是否还有其他部门也存在类似问题呢?难道都要等到发生类似事件之后才被发现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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