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不能成为老板"家丁"

2014年07月29日 10:50   来源:东方网   陈云发

  7月20日晚,当上海市食卫监管官员来到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公务执法检查时,遭遇该公司保安的无理阻挡,面对直接对口、有权监管该公司的政府公职人员,保安们在查验证件后依旧不肯放行,声称要请示公司老板,就这样,几个保安竟恃权将政府执法官员阻挡在生产车间门外达1个半小时之久,致使执法检查公务受到妨碍,为企业有关人员可能销毁或转移问题产品提供了时间,联系到连日来检查中已发现大量问题食品的福公司恶劣行径,人们不能不对这几个保安的行为予以否定。

  作为福喜公司雇来把门的员工,保安们服从公司安排、为维护企业生产秩序和环境安全把好大门并没有错,但是,他们还有另一个身份是共和国的公民,这种身份昭示了他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国家的利益和公民责任。故我认为这个事件中的保安虽忠于了受雇单位的职守,但却忘记了公民的天职,尤其是他们的行为导致政府监管的公务突击检查被耽误的后果。究其原因,是这些保安思想上缺乏了公民所应有的最起码法序意识。

  何谓公民的“法序意识”?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时刻不忘守法遵纪,凡是超越法律并且可能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造成损害或负面影响的行为,要坚决自觉地不做;二是坚持守护社会公德,善于传递正能量,不做违反社会道德伦理的事,不触碰道德底线;三是养成维护公共法制秩序的意识,自觉服从政府的行政执法管理,不将单位或个体的局部利益凌驾于政府的执法管理之上。每个在职就业公民始终要树立一个理念:在政府行政管理和单位局部管理发生冲突时,应把服从政府监管放在更高层面,无条件接受政府的领导和监管,绝不以单位局部的规章制度作为抵制政府执行公务的借口。当然,在个别情况下,政府公务人员在执法中也可能有不妥甚至失误,但即使是这样,单位(企业)管理人员或公民个人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政府公务人员的进入,在这里,“政府为大”应作为一条法序公则。当然,单位或个体对政府公职人员执法、行政有不同意见,也有权申诉或向上级政府反映。

  福喜公司那几个保安阻挡为什么坚持只听老扳的而敢顶住门不让政府公务人员进入企业?因为他们片面认为端的是福喜老板的饭碗,从而把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忘记了,这足以使其他从业者引以为戒。我们要提醒在企业、尤其是外企供职的员工,在政府的监管执法面前,受聘受雇的员工绝不能唯老板之命是从,单位负责人和企业老板的权威不应大过政府,否则,就很可能使自己沦为上司或老板看家护院的“家丁”。

  编辑点评:

  长期以来的固定思维,让保安也形成了一定的共识。检查队伍,都是白天由老板陪着来的,哪有半夜自己冲进来的?于是他们首先怀疑了执法人员的真实性,继而认为应该请老板出来,打打关系。那么,让他们形成这种思维定式,又是谁的问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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