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避免新闻发言人“家丁化”?

2013年10月17日 09:54   来源:中国网   朱四倍

  10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正式下发。此次国办下发的《意见》要求,各部门要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但是《意见》未能明确,新闻发言人是否可列席部门的部务会议。(10月16日《南方都市报》)

  从逻辑和常识推理,新闻发言人要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首先需要获悉部门的决策动向、核心信息,但无论是各个国家部委和省份的新闻发言人,还是地方上各个单位的新闻发言人,“由于不是核心业务部门,发言人在回应记者提问前需要与各个业务部门多次沟通,遇到突发事件,很难第一时间了解问题的全部真相。”有些信息的发布还需要层层授权,这显然影响了回应公众和社会的时间,有些时候甚至把新闻发言人 放到了“火山口”上,导致公众把不满和质疑都对准了新闻发言人。殊不知,在很多时候新闻发言人也是“有心无力”。

  如果遇到领导想遮掩信息,那么,新闻发言人就要听从领导“召唤”,甚至发布一些不实信息。如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遭到举报后,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当天就称举报内容纯属诬蔑,“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这种尴尬的回应显然是服从领导“旨意”的结果,但也引发了新闻发言人成为领导“家丁”的诟病,也让新闻发言人的公信力受到影响。

  那么,靠什么避免新闻发言人成为单位最高权力者的“家丁”和为领导背书,就成为政府部门回应社会关切的要害问题。不给予新闻发言人掌握核心信息的机会,不提供新闻发言人相应的获取信息的制度保障,受到影响的决不仅仅是新闻发言人,而是整个政府的形象。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说过:新闻发言人不是人,而是一种制度。也就是说,新闻发言人不能单纯理解成为自然人,而应该是一个制度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支撑新闻发言人的重要制度。当新闻发言人无法获取信息,就意味着信息公开出了问题;当新闻发言人成为“家丁”,就意味着新闻发言人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制度存在物”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更倾向于宣传性质的信息公布,而并不是纯粹地为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信息公开。笔者以为,“其实新闻发言人的位置很尴尬,在内部也很得罪人”观点呈现了新闻发言人的尴尬角色和新闻发言人受到制约的困境。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判断一个新闻发言人好坏的标准不是看他应对记者和公众的技巧是否圆熟,甚至不是简单地看他是否贯彻了政府和领导的意图,而是看他是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减少和消除了人们对于公共事务认知上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否则,即使应对舆论得心应手,也是令人遗憾的。更何况,新闻发言人披露信息实际上等于是一种权利的社会分享过程。权利分享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方式,都需要制度来保障而不是看领导的脸色。明白了这些,或能消除新闻发言人家丁化的困境。

  正因为如此,大众麦克风时代,应尊重新闻发言人自身的呼吁,“应明确相关制度,保障发言人能第一时间获知部门的全面信息”,这也是消除或者避免新闻发言人成为领导“伴唱”乃至家丁现象的必然要求。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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