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3日发生的山西警察打死河南讨薪者的事件还未消停,又有媒体以图文形式报道了一河南警察在去年12月26日当天竟然驾驶警车冲撞讨薪者,用警车载着欠薪老板扬长而去的新闻。
媒体报道说,去年12月26号晚,河南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的老板被讨薪者截住要钱,这时只见一人护住欠薪老板坐进一辆挂着“豫R3332警”牌照的警车,该人面对讨薪者的封堵,未及关上车门便强行启动警车,在撞倒一名讨债者后,连续强闯两个红灯,直至2公里后被拦截。据查,驾驶警车者为河南省南阳市仲景派出所民警辛宏。媒体披露说,辛宏虽身为警察,但不仅担任上述其“护驾”老板所在的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还曾经是另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
如果媒体报道无误,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辛宏兼职的事实,已经令其丧失了作为警察的资格。但是,媒体报道说,当地公安机关只是对“护驾”行为进行了调查,对辛宏给予了党内纪律处分以及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责令辛宏任职的仲景派出所做检查。实话说,这样的处理结果,不啻对警察兼职行为的容忍甚至纵容。
从辛宏“护驾”的决绝行为看,他已经不是把其在房地产公司的职务当兼职,而是把警察的职务当兼职。不仅如此,其驾驶警车为房地产公司老板服务的行为,显然是以牺牲警方利益来“补贴”私方利益。这种主次相当分明的行为,已经充分表露了房地产公司的职务与警察职务在辛宏心中的各自权重。既如此,成全辛宏这样脚踏两只船、一心谋私利的人专心去干其心目中的主业,何惜之有?
警察在外兼职,或是腐败的开始,或是腐败的结果,二者必居其一,从没有例外。这样的警察“潜伏”在公安机关,公共利益就一定受损,国家公安机关的公共属性就一定发生不利公众的变化。并且,在兼职以外,更有胆大妄为者,还成为不法行当的保护者甚至幕后老板。前两年在河南当地反腐败进程中揭露出的众多事实,已经再好不过地说明了这一点。
从正当性上讲,一个警察,如果真有赚钱的天赋,大可脱去制服离开警察队伍去发财。但是,实际上,谁都明白,类似辛宏这样的警察,甚至警级更高的警察,如果没了警察的身份,哪里还有什么地方会容其兼职?显然,一个守法运营的企业,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一个现职警察来企业兼职。说穿了,找警察兼职的地方,看中的还是警察手中的权力,还是想用警察手中的公权力来谋非法之私利。
无论是打死讨薪者的山西警察,还是开车冲撞讨薪者的河南警察,都似乎成了欠薪老板的家丁。在这些警察身上,不要说什么社会正义和公平,不要说什么警察的宗旨和职责,他们连起码的人间是非也没有,连人类共有的同情心和怜悯心也没有。他们不仅不维护公平正义,甚至反而助桀为虐,加剧了社会不公和非义。
公安机关内有这样的警察,公安机关的职能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发生变化,公共利益就会通过这些警察被不断地输入给不法得益者。因此,严肃警察纪律,纯洁警察队伍,保证公安机关的公共属姓,就必须严查和严处涉嫌非法兼职、并在非法所兼职务中涉嫌违法的警察。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