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番禺区纪检部门初步调查,网民反映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妻儿名下拥有21处房产情况基本属实。番禺区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郭轩宇证实说,“我们还发现,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蔡彬向组织申报财产中的房产数量与纪委初步核查的数量、网帖反映的数量有较大差距。”当地纪委已成立调查组,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发布。(10月10日中国新闻网)
一个小小处级干部,双职工家庭,21处房产,4000万元,还不包括名下另有两处几千平米的厂房,不得不佩服这两夫妇“购房”的巨大能力。毫无疑问凭借工资收入,要购得21处房产外加两座厂房,只能是痴人说梦。恐怕整个中国都找不到“收入”高到如此地步的官员夫妻了。新闻背后的隐喻是不言自明的。虽然当地纪委尚在调查中,但是可以预见的结果必然是令人愤慨却也无奈的。
令人遗憾的是,这是一起“媒体反腐”的功劳和胜利。就像过去看港台警匪片,英雄的个人把匪徒打倒,警察总是最后来清场,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诸多的反腐事件中扮演的同样是后知后觉的角色。在任何一个官员腐败也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媒体公众发现与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查处,造成的影响无疑是不同的。
当地纪委这样说到,“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蔡彬向组织申报财产中的房产数量与纪委初步核查的数量、网帖反映的数量有较大差距。”此一说就可以看出当前所谓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实质上是形同虚设。这对一度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而言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在所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经失去效力和作用的情况下,公众和媒体站出来担任官员财产的“普查员”,这更是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讽刺。
在笔者看来,只有官员财产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了,完全置于纪委、公众以及媒体的监督之下了,官员才能在“敛财”上有畏惧,贪腐行为才能得到更大的制约或遏制。
我国在财产申报制度起步较晚,很不完善,最突出的问题是“只申报,不公开”,申报内容仅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知情人太少,根本无法起到有效监督作用。事实上,往往是申报时干部随便应付,申报后束之高阁,制度流于形式。曾有官员坦率地说:“没有核查与监督,申报就成了走形式,腐败分子难道会傻到向组织申报自己捞了多少钱,包养了多少情人?”寄望于用官员的自律来约束自己,无疑也是痴人说梦。
在笔者看来,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仅仅是官员财产制度的改革的第一步,虽然当前也有如新疆阿勒泰市等一些地方在探索下一步的方向方法,然而都陷入徘徊甚至停滞状态,效果不佳。而全国范围内耗时近三年的公示试点犹如泥牛入海,没有激起任何涟漪。可以说,这几年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是在“河里摸石头”,原地踏步、徘徊踟蹰,尚未过河。
《人民日报》“深化改革”系列评论针对官员财产制度改革这样讲到,“容易的都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现实中,或是囿于既得利益的阻力,或是担心不可掌控的风险,或是陷入“不稳定幻象”,在一些人那里,改革的“积极稳妥”往往变成了“稳妥”有余而“积极”不足。这些年来,一些地方改革久议不决,一些部门改革决而难行,一些领域改革行而难破,莫不与此有关。
官员财产公开就是官员财产制度改革中那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因为它真正触及到了官员利益的核心问题。但是“硬骨头”难啃却不能不啃。官员财产公开无论从政治文明建设,还是从反腐败大局考量,“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常常讲推动发展需要大魄力、大手笔,官员财产制度改革也是发展的一部分,也需要大魄力、大手笔。
尽管笔者不能对官员财产制度改革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但还是那句话,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只有官员财产真正的公示公开,相信坐拥“21套房产”的官员会少之又少。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