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效应”是心理学中一个比较有名的现象。它起源于美国一个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故事。马克·吐温有一次在教堂听牧师演讲,最初,他觉得牧师讲得很好,使人感动,准备捐款。过了10分钟,牧师还没有讲完,他有些不耐烦了,决定只捐一些零钱。又过了10分钟,牧师还没有讲完,于是他决定,1分钱也不捐。到牧师终于结束了冗长的演讲,开始募捐时,马克·吐温由于气愤,不仅未捐钱,还从盘子里偷了2元钱。这种刺激过多、过强和作用时间过久而引起心理极不耐烦或反抗的心理现象,称之为“超限效应”。
超限效应在现实生活的各个角落都有所表现,在家庭教育中就时常发生。比如:当孩子不用心而没考好时,父母会一次、两次、三次,甚至四次、五次重复对一件事作同样的批评,使孩子从内疚不安到不耐烦最后反感讨厌。被“逼急”了,就会出现“我偏要这样”的反抗心理和行为。可见,家长对孩子的批评不能超过限度,应对孩子“犯一次错,只批评一次”。如果非要再次批评,那也不应简单地重复,要换个角度,换种说法。
超限效应,对做广告宣传也有一样的启示。一个创意很好的广告,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令人赏心悦目;第二次看到的时候,会让人用心注意到他宣传的产品和服务。但如果这样好的广告在短时间内大密度轰炸,就会令人产生厌恶之感。所以,广告宣传需要有一定的密度,但要适可而止。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