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百科 > 正文
中经搜索

促进泛北合作与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良性互动

2010年08月18日 14:25   来源:广西日报   黎 鹏

  双赢选择:泛北合作与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良性互动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新形势下,将泛北部湾区域合作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结合起来,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深化泛北合作与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双赢选择。

  泛北合作与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均是自贸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北部湾经济区位于中国与东盟两大区域的结合部,是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前沿地带;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包括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文莱等国家在内,是东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泛北部湾区域合作与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不能结合与互动,不仅不能使自身在自贸区框架下获得应有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初步建成的自贸区更好地发挥作用。

  泛北部湾区域合作是自贸区框架下较大范围整合相关国家与地区“海湾资源”,更有力地推动中国和东盟发展的重要机制。北部湾经济区海陆疆兼备、连接东西与海外,其主要功能被定位为“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以开放合作促开发建设,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从其功能与实质性作用看,泛北部湾区域合作与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结合与互动,有利于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在自贸区总体框架下,客观上要求其内部的各主要组成部分要有序协调的发展。北部湾经济区是自贸区框架下,中国与东盟两大地域单元的前沿,特别是中国与东盟两大经济体双向联系与整合的枢纽性地区与平台,通过北部湾经济区功能与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将更好地推动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内外部协调和发展。

  思路与原则:泛北合作与北部湾经济区建设良性互动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促进互动的基本思路。在自贸区框架下促进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互动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持久的工作,为了实现有序和有效地推进,很有必要认真思考以形成促进互动的逻辑思路与工作思路。最基本的逻辑思路应该是:以自贸区为宏观依据和总体框架,以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及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内部的有序协调与成长为基本起点,以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及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发展取得重大实效为基本要求;以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及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发展统一于自贸区总体框架的良性互动为目标与方向;以北部湾经济区的重点发展为龙头推进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发展,以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发展为外部支持与外部动力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双赢互动模式”为推进机制,由此来实现所需要的良性互动。

  二、促进互动应遵循的主要原则。促进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互动有必要研究和遵循相关的重要行为准则。笔者认为,至少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是注重建设与发展实效原则。发展是硬道理,取得良好实效是发展的体现,在推进互动工作过程中应充分注重和实现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与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发展的实效。

  二是有利于发展又统一于自贸区框架原则。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和泛北部湾区域合作都是自贸区整体中的局部,在促进互动过程中既要有利于北部湾经济区、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又要使互动的方式、内容、方向等统一于自贸区框架,并通过互动和结合起来的方式推进的自贸区更好发展。

  三是整合优势与互利共赢原则。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和泛北部湾区域合作是两个不同的机制与平台,各有不同的内涵、优势或资源,在互动过程中实现优势或资源的整合,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同时,在促进互动过程中,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与泛北部湾区域合作之间,以及各自内部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之间,都要遵循“共赢”准则,包括各相关方面从主观判断和效果的预期上必须是共赢的,以及互动的具体运作和实践效果体现上也必须是共赢的。

  四是相互尊重与沟通协调原则。泛北部湾区域合作涉及到不同的国家,在推进互动过程中,不仅国家层面需要相互尊重,在相关地区之间需要相互尊重,同时在参与互动的主体之间也需要相互尊重,这既是推进互动工作的基础,也是顺利推进互动进程、取得应有互动效果的保证。由于互动过程中存在诸多影响或障碍,比如不同国家与相关地区的利益问题、经济运作机制与运行方式不同的影响、发展差距的影响、不同国家政策与文化观念的影响等,需要通过沟通协调来缓解或解决,为推进互动工作铺平道路。

  五是统筹规划与务实渐进原则。通过相关国家与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并形成一个统筹考虑、协商规划的整体思路或互动框架性方案。在此基础上的具体实施,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与踏实推进。

  三、认真研究与充分利用自贸区框架协议与相关政策。自贸区框架协议与不断出台或细化的相关政策,都是自贸区提供给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与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营养与有利条件,因此理论界、政府或决策部门、实践界都应认真研究与充分利用自贸区框架协议与相关政策,以保障基于自贸区框架的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与泛北部湾区域合作互动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宏观协调,微观引导与服务。宏观层面,包括北部湾经济区与泛北部湾区域之间、泛北部湾区域各国之间与北部湾经济区的各地区之间等,特别是国际关系与双边(或多边)国家政策等以及必要的跨国区域协调机制的建立。此外,由于互动行为需要具体的行为主体去实施或承担,而经济活动行为的客观主体都是微观层面的,为了使分散的各行各业或各个层次的微观行为主体能够有序地参与和推进互动进程,在微观层面就需要加强有目的的指导、引导与服务。

  (作者系南宁市签约理论专家)

(责任编辑:侯彦方)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以区域合作开拓城市发展新空间    2015年12月09日
  • ·加强区域合作 降低对美依赖    2013年07月29日
  • ·区域合作,关键在价值共识    2016年04月07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