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百科 > 正文
中经搜索

“蚁族”现象的社会学思考

2010年05月12日 09:10   来源:羊城晚报   李伟民

  教育效用的实现不仅需要有体现教育价值和人力资本的市场,更需要有维护与保障市场公正的规则与机制。这些规则与机制包括公正开放的市场竞争规则、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以及完善健全的福利保障制度

  一本关于当代大学生毕业后在大城市工作、生活的名叫《蚁族》的书自出版以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蚁族”这一新生名词也迅速成为了社会上流行的时髦语词,反映出书中所描述的人和事不仅事关社会上众多的在校大学生以及他们的父母和家庭,也涉及到我们的教育、就业以及年轻一代的未来生活和发展,更重要的是在于它触及和揭示了当今社会流动与社会结构变迁的一个深层面的状况和动态,暗示和隐喻了社会的变革发展所正在形成的一个为当今人们难以预料的重要问题,即教育在个人的社会流动和社会地位获得的过程中所具有的效用与价值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与国家中,平等开放与普适化的教育是社会个体成员获取社会地位与资源,获得向上的社会流动的基本途径,通过接受制度化的学校教育,个人得以提升和累积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技能、经验与才干等人力资本,从而使自己在职业变换、居住迁移、身份地位的改变等社会流动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够进一步获得和实现个人自身向上或更好地发展与流动。与此同时,金钱财富的物质资本,权势声望的身份资本以及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等等,这些对个人在社会中的向上流动和社会地位资源的获得所具有的影响将不再重要和显著,并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所拥有的教育资本的高低与优劣。由此而形成的社会将会是一个更为开放流动的平等社会。这与传统社会中权势身份、族群派别关系以及金钱财富,对人的社会流动和地位获得具有着决定性影响的状况泾渭有别,截然不同。简而言之,教育及其所累积的人力资本在现代社会中促进了平等公正的社会流动,特别是由低到高的向上流动。然而现如今“蚁族”的出现和蔓延(也包括“蜗居”的白领一族)或明或暗地表述了另一种事实与逻辑,它反映了在当今社会流动与地位获得的过程中,教育所铺架的向上流动的梯桥出现了明显的短路和断线。

  在现代社会中,教育对人的社会地位获得和向上流动,确实具有重要和显著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于普通百姓和平民大众自下向上的流动来说。相对于金钱财富、权势身份以及关系网络而言,教育更有助于开放平等的社会流动与地位获得,也是社会中间阶层得以形成壮大的重要条件。但是教育的这些效用的实现是有条件要求的,这些条件与要求不仅包括教育本身的发展与完善,以及国家经济的增长与繁荣,更涉及到市场与社会的相关制度的变革、完善和保障。相比较而言,钱财、权势和关系的向上流动效用,依赖于社会中人们相互之间的需求与交换,靠的是在这样的需求与交换基础上所形成的市场,因而只要存在着流动的需求和交换的可能,只要形成了这样的一个市场,钱财、权势和关系就可以推动向上的流动与地位资源的获得,哪怕这样的一个市场缺少合理的规则和公正的秩序。但是教育效用的实现则不仅需要有体现教育价值和人力资本的市场,更需要有维护与保障市场公正的规则与机制。这些规则与机制包括公正开放的市场竞争规则、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以及完善健全的福利保障制度,缺少了这些规则与机制的维护和保障,教育所累积和提升的人力资本,将难以在面对权势和关系资本的压力下实现其应有的竞争能力,教育所产生的收入回报也将难以在资本主导的收入分配格局下得到稳定的增加和提高,最终教育的向上流动和地位获得的功能效用将难免大打折扣甚至于被扭曲。由此而去,在不断的社会流动与阶层重构的过程中,教育所拥有的促进社会平等、培育社会中间阶层和建构社会理想与价值的功效和作用无疑将黯然失色,以知识技能见长的新兴阶层也终将难以成为支撑起社会中间阶层的稳定和坚实的社会力量。对此需要保持足够的警惕与清醒的认识,在改进教育体制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地完善和健全相关各方面的市场与社会的规则和机制。

  (作者系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侯彦方)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让吃苦者吃香,让有为者有位    2010年05月07日
  • ·敢于消费与合理预期    2010年04月28日
  • ·宗教何以进入公共领域    2010年10月03日
  • ·“菜篮子”与物价走势    2010年05月27日
  • ·文学理论的“中国话语权”    2010年06月03日
  • ·“文化形象”是怎样炼成的    2010年07月12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