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百科 > 正文
中经搜索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党群互动”

2010年05月11日 09:03   来源:人民网   熊建华

  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组织建设,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目的。因此,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中,应当采取党群互动的有效方式,使党员“学”起来,群众“跟”上来,这样才能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首先,“学习型政党”与“学习型社会”是一个目标的共同体。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向全党发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伟大号召,党的十六大向全社会吹响了“建设学习型社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进军号角,两个号令唱响的都是“向学习进军”的“同一首歌”。一方面,建设学习型政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通过党组织的学习带动群众组织的学习,带动全社会的学习。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发现新的理论,运用新的理论,在新的理论指引下达成党群共识,以此制定党的大政方针,引领国家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在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教育、人才、文化、知识基础。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建设学习型政党与建设学习型社会紧密联系,相得益彰,都强调以人为本、系统思考、创新观念、全面发展。其共同的目标就是要使“学习的力量”在实践中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使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次,“学习型党员”与“学习型群众”是一支队伍的联系体。建设学习型政党,广大党员应当学在前、走在前、动在前,但不等于群众可以“被动在后”。党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而许多群众的先进分子也就必然要逐渐加入到党的队伍中来,成为党的“新鲜血液”,而这些“新鲜血液”应当是高质量的,富有生命力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好群众性的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抓好党员队伍的“基层性”或“孕育性”的学习。其学习质量的高低也往往会影响着一个执政党“先天素质”的强弱。从发展的视角来审视,只有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群众队伍,才能保证党员队伍不会“先天弱智”。因此,广大群众特别是群众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通过加强学习,强身健体,在未来成为党组织中的一个“高能细胞”。

  再次,群众智慧是建设学习型政党不可缺少的营养体。群众,只有群众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蕴藏于人民大众之中。正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的:“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显然,到群众中去汲取智慧,是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根本途径。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要解决这些矛盾,就必然要求党员干部投身到群众中去,倾听解决问题的第一声音,寻求解决问题的第一通道,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而从广大群众来讲,只有不断的加强学习,在学习与实践的结合中,不断的总结摸索出推进改革发展的新经验、新方法和新知识,才能更好的为党组织建言献策,才能让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党组织的正确决策,转化为发展动力和发展效应。困此,唯有让党员和群众在学习中有机的互动起来,才能保证建设学习型政党建有源泉,建有根基,建有动力。

(责任编辑:侯彦方)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一个学习型政党的自我修养    2016年07月20日
  • ·学习+智慧=力量    2010年05月14日
  • ·十八大精神还需不断深入学习    2013年02月19日
  • ·让学习成为城市品格    2015年07月16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