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透视 消除分配不公 实现经济公平

2010年03月15日 09:19   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权衡
    一项权威的调查显示,“收入分配”位于今年“全国两会最关心话题”的榜首,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应该看到,在讨论收入分配问题时,必须思考和把握以下几点:

    分配失衡缘于发展不平衡

    处于转型期的收入分配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特殊性,实质上是中国经济长期发展不平衡的缩影和结果,具体表现在:

    第一,收入分配失衡和差距扩大速度偏快、程度过大。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收入差距问题几乎是一个常态的存在。但在短短30年时间内,从相对公平迅速演变为差距较大,已近乎接近一些拉美非洲国家的水平,不由得令人担忧。

    第二,逐步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具有多维性和多元性特征,是各种结构性因素相互交织和发展失衡的产物。现实中,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不同行业部门间差距、个人收入差距以及社会不平等感,都在不断扩大和增强。多方面相互交织、重叠、影响、强化的趋势和特征,加剧了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第三,导致差距扩大的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处在转型期的收入差距扩大问题,既有经济增长不平衡的因素,也有宏观经济政策的偏好和导向因素;既有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因素,也有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非市场因素,更有不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和政府干预因素。

    第四,对公平效率关系以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关系的价值取向和政策选择存在困惑。虽然制定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指导思想,但在现实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公平”并没有得到很好兼顾。而在现行收入分配制度下,劳动和资本的收入差距却在迅速扩大,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体制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最后,收入差距扩大产生的影响会十分深远。收入差距不仅与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观相冲突,还牵涉到诸如减贫、低保、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房价等社会民生问题的解决。此外,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正被“国际化”,成为西方讨论中国模式的热点。

    收入差距扩大制约发展转型

    目前,收入差距的扩大已严重抑制了内需和消费,制约着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

    首先,收入差距扩大导致内需不足,制约经济增长。通常来说,要提高消费需求,就应确保居民收入能够快速、公平增长。但在现实中,少数高收入者消费倾向很低,同时高储蓄转化为高投资,形成巨大的生产和产能过剩;多数低收入群体有较高的消费倾向,却没有消费能力。经济增长中投资和消费结构扭曲,过高的投资与低迷甚至不断下降的居民消费并存,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不断走低,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也较低并呈现下降的趋势,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资关系问题日益突出。这与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严重不符。究其原因,主要有近年来政府税收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GDP增速,税收尤其是生产环节征收的税在GDP中的比重提高较快,挤压了劳动者收入在GDP中的比重;粗放的资本推动型工业化模式决定了收入分配格局的扭曲。同时,劳动者无法通过集体谈判机制维护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第三,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模式转型。一方面,劳动者报酬以及居民收入偏低,不仅制约个人消费支出和增长,更为严重的是造成了劳动要素价格的严重扭曲,诱使企业几乎接近免费地使用劳动力。这显然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模式转型。

    另一方面,从现代服务业角度来看,由于低收入者无法购买金融产品和有效参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繁荣缺乏足够保障。以现代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升级换代,也必将受到影响。由此可见,收入分配问题不仅影响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也会阻碍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

    分配不公引发“隧道效应”

    收入差距的背后是分配不公,分配不公的实质则是人们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机会和权利不平等。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有必要更为关注分配不公及其对社会稳定所带来的挑战。

    一是收入分配领域存在“政府—市场”边界不清晰和政府过度干预现象。具体表现为:政府错位干预,即从再分配领域进入到对初次分配领域的干预;政府直接干预,即无论是收入差距缩小或平均主义分配,在政策选择上基本由政府决定;政府的权力有时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直接参与收益分配,权力资本化趋势明显;缺乏有效干预再分配的政策体系和手段,致使收入不平等在初次分配扭曲的基础上,再分配关系进一步恶化。

    二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存在分配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使得各种不正当收入和非市场收入扭曲和恶化收入分配关系。“制度摩擦”、“制度真空”等问题,衍生出各种不正当的收入来源。同时,腐败和权力资本化趋势,也在不断冲击和侵蚀正常的收入分配格局。

    三是行业垄断和国企经营机制不健全也影响收入分配关系。一些垄断性行业掌控资源,操纵市场;一些国企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对称,造成“强激励—弱约束”的机制和格局,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突出,导致国资流失和化公为私。

    四是户籍、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不合理安排使得城乡二元结构刚性化。目前,大约有1.5亿人在城市流动,在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差距,这不仅造成这一代人在发展机会和健康等人力资本获得方面受到限制,而且也造成二元结构的代际传递,产生新的城乡二元结构。这显然不利于理顺收入、新一轮城市化的推进和全社会的共同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相对于市场性的收入差距,公众通常更加无法接受非市场和非经济因素导致的分配不公问题。在这方面,要特别防止出现收入分配不公引发的“隧道效应”。所谓“隧道效应”是指,假设同一个方向出现交通阻塞,右边车道的车辆一直在移动,左边却始终未动,此时左边车道上的司机心情可能会变得沮丧,甚至会想办法强行插入右车道,这显然会导致整个交通情况变糟糕。非常态的分配不公及差距过大问题,会像“隧道效应”所显示的那样,导致秩序动荡和社会不稳定。

    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设计

    切实解决收入分配问题,需要系统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设计。眼下,关键要做到:

    1、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覆盖、高效运作的公共服务、就业、财政、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重视公共服务的完善和提供,才能为全社会创造机会均等的发展空间。

    2、重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解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不合理的问题,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

    3、关键要加大制度创新和改革力度,为改善收入分配关系创造重要的体制和机制条件。政府应当从涉及资源配置的领域和一次性分配领域直接退出,完善各项市场经济的制度和规则,并从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目标出发,通过税收、分配政策等手段加强对收入、财富分配等方面的干预和完善。

    4、实行工资总量预算管理制度与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确保劳动者收入稳定持续增长。同时,要加快国有资本结构性调整,避免“国进民退”和“国民争利”。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国企经营者、国企内部特别是垄断国企的收入机制。

    5、从长远来看,要努力实现广义的经济社会公平,包括收入公平、个人发展的自由选择权利、公民参与权、社会透明度等。只有这样,才能迈向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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