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讹小伙获见义勇为奖励”不是正义的句号

2024-05-20 06:47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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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被讹小伙获见义勇为奖励”不是正义的句号

2024年05月20日 06:47   来源:红网   郭元鹏

  一名老人酒后骑车摔倒,路过的南京小伙主动上前帮扶,不料反而遭到老人及其儿子的误解……日前,发生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应天大街的这一幕,引发网友热议。警方经过调查,确认小伙无责。5月17日上午,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孙建友前往小伙的工作处所,为他颁发见义勇为专项奖励金并送上鲜花。

  (5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南京发生的这起“见义勇为被讹人”事件,不仅考验了社会的正义感,更在无形中勾勒出了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小伙在老人酒后骑车摔倒时伸出援手,却意外陷入了被讹诈的困境。这一事件,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了社会的种种面相。

  “被讹小伙获见义勇为奖励”是对好人的证明。但是,这里并非是一个圆满的句号,而只是正义长河中的一个逗号。看过相关视频的网友,大家都会有一种判断:小伙子遭受的压根不是误解,分明是讹诈或者说诬陷。被讹小伙获奖励,讹人的人咋处理?显然,即便“被讹的好心人”能够选择既往不咎,选择息事宁人,但是舆论显然不会因为“被讹小伙获见义勇为奖励”而平息。因为,这牵涉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的道德导向。假如,每一次这样的“好心当作驴肝肺”事件,最终都能让“诬陷好人的人”逍遥法外,最终脱身的话,那么“扶还是不扶”的讨论就失去了意义。

  还记得一直被人们耿耿于怀的一起新闻事件:一个好心人被讹诈之后,进入了司法环节,一位法官质问好心人:不是你撞的人,你为什么要扶?这不仅是让好心人很受伤,实际上也是社会之痛。如此之下,谁还敢做好人?而那些“颠倒黑白的人”就会继续嚣张。

  想起一位网友讲的经历:我一直告诉父母,如果你跌倒了,就大喊“我是自己摔倒的”,这样就有被救助的机会。这样的做法何尝不是一种无奈?我们倡导见义勇为,就必须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壮胆,就需要让那些“想讹人的人”付出代价。既要实现“好人有好报”,也要实现“坏人有坏报”。法律的公正不容挑战,对于故意讹诈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制裁。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公平,更是对社会正义的捍卫。我们不能让那些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利的人逍遥法外,这关系到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这起事件能够成为一个转折点,不仅仅是对“被讹小伙”进行表彰,还要让每一个心怀不轨的人,都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的要义在于“保护好人”,法律的要义还在于“惩罚坏人”!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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