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下乡与村庄治理融合的实践探索——以河北Y村为例

2022年07月28日 13:17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潘小娟 高红 檀阳

  潘小娟    高红    檀阳

  [ ]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大量资本涌入乡村,在给农村农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种种问题,出现了资本运作和乡村治理双重失灵失效现象。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河北Y村实践给出了全新的答案。Y村实践的关键在于资本和村庄建立了一种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合作的关系,两者之间保持了一定的疏离,实现了市场逻辑与治理逻辑的并行不悖,形成了“资本归市场,治理归村庄,资本促进村庄治理,村庄助力资本运作”的良性互动局面。Y村实践探索了一条不同以往的资本下乡促进村庄治理的新路径,既避免了村庄因被过分卷入市场而失去对公共性的追求,又避免了资本因被乡土裹挟而无法产生效率的问题。

  [关键词] 资本下乡;土地流转;村庄治理;YL实践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453202207-0014-11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确定了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实施步骤等。为贯彻落实这一战略,各级各地政府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刺激了工商资本下乡。大量资本涌入乡村在给农村农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导致了种种问题,致使资本运作和村庄治理同时面临困境。如何破解这一双重困境,河北省的Y村实践给出了全新的答案,基本做到了资本运作与村庄治理有机结合,初步实现了资本与村庄互利共赢。

  虽然本研究仅就Y村实践展开,但这一模式实际已在不同省的多个村庄运行,如安徽省涡阳县、陕西省武功县、山东省商河县、河北省沙河市等,并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因此,运用毛泽东所提倡的“解剖麻雀法”,对这一案例展开全面深入的分析,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资本下乡早已不是一个新的现象,甚至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出现了“定县实验”“邹平实验”等等。在这些实践中,工商资本通过乡村建设支持村庄发展,化解投资风险,降低交易成本,逐步形成了一些传统的乡村建设模式。[1]当前,伴随着农村土地产权变革的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得以分离,[2]土地与劳动的捆绑得以解除,资本被农村土地吸引大量进入,促使市场机制向乡村社会延伸。然而,资本下乡从来都不单单是资金的流入,与之相伴而来的还有进入乡村的新的治理主体、新的利益关联,更有不同于村庄传统的文化。于是,乡村的经济基础、治理主体、权力关系统统发生变化,乡村治理出现了新的秩序。[3]

  关于资本下乡对乡村治理影响的研究成果非常多。一些研究关注资本的逐利性,指出虽然它能为缺乏资源的村庄注入资金,整合抛荒的土地、发展优势产业、助力实现农业的集约化生产,但要警惕资本对乡村精英和非正式权威俘获所带来的村级组织权威合法性和村庄公共性的消解,[4]避免在土地流转、生产经营和收益分配等环节中引发新的利益冲突。[5]有研究进一步指出,资本下乡导致了村庄公司化运作,具体包括项目工程公司化操作、土地资源公司化经营、村级组织公司化替代,最终导致乡村“权力—利益网络”重构,基层政府与资本形成共谋关系,村级组织依附于资本,村民受到利益排斥,乡村的治理秩序被破坏。[6]为了尽可能消解资本的负面影响,有研究提出地方政府要警惕因过分参与而影响到自身政绩的合法性,[7]同时主张资本要助力村庄发展,而不要过分参与村庄治理,以免破坏村庄既有的治理结构和运行秩序,影响村庄的主体性作用发挥。

  资本之所以被警惕,是因为乡村中原本不应该被市场化的要素被资本化了,而一个资本化的村庄,有可能去追逐资本的特殊利益而非村庄的公共利益。诚然,资本与乡村原本遵循着不同的逻辑,资本要逐利,乡村需治理,两者一旦在同一场域中存在,必然会产生交集和博弈,要么村庄强势,资本被村庄吸纳发展成为“村庄型公司”,由村庄负责企业的创办和生产经营;要么资本强势,村庄被资本俘获成为“公司型村庄”,村庄被纳入了公司的管理范畴,[8]其结果或者是资本投资受损,利润过少,难以持续,抛荒跑路;或者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被忽略,村庄治理秩序被破坏,村庄公共性丧失;如此最终都必然导致双重失灵和失效。然而,区委领导探索的Y村实践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资本运作与村庄治理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在Y村实践中,市场逻辑与治理逻辑既不对立,亦不割裂,资本的到来并未让村庄的治理结构产生根本性的变革,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庄治理秩序得以维护和强化,整体呈现出“资本归市场,治理归村庄”的状态。那么,为何具有绝对优势的资本在“下乡”之后,并未与村庄争夺村庄治权,而是双方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呢?

  二、Y村实践的回放

  Y村总面积1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900亩,共有20个村民小组,1000农户,4630人,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进入Y村的资本来自于河北省的一家著名企业——JSH面业集团(以下简称“JSH集团”)。JSH集团发起的JSH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JSH合作社”)①已经流转了Y村的绝大部分土地,并与Y村80%以上的农户产生直接的利益关联。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与Y村的合作始于2017年,整个过程大致可以分为意向达成、土地流转和日常维护三个阶段。

  第一,意向达成阶段。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与Y村及其村民的博弈主要集中在土地流转费用与服务费上。当时,JSH合作社在其他乡镇支付的地租是“双四百”,即每亩土地的租金为当年400斤小麦加400斤玉米的市场价格。Y村的土地质量高,有村民认为按“双四百”标准支付不合适,吃亏了。为此,村两委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租金展开讨论协商,但“双四百”的标准皆未能通过。村干部只好再度与JSH合作社谈判,在区委的协调下,JSH合作社最终同意按“双五百”标准支付地租。付给村集体的服务费同样也是经过协商确定的。多年来当地的土地流转并不存在服务费一说,因此 “起初,JSH并没有支付给村两委服务费的想法”。但考虑到土地流转前后,有大量的服务管理事宜需要村两委办理或协助解决,为了保证合作有序推进,区委领导召集JSH合作社负责人、相关村的村支部书记、乡党委书记开会,与会者通过讨论,当场作出决议,JSH合作社每年按照流转的土地面积支付给相关村委会每亩50元的服务费,并直接打入相关村“村财乡管”的集体账户中。

  第二,土地流转阶段。流转土地并非易事,需要与大量分散的农户直接对接联系,在这个过程中又会牵涉矛盾调处、设施管护等较为繁杂的事务;加之之前一些种植大户失败的土地流转经历以及其他村由此产生的种种矛盾,使得一些农户最初对这次土地流转并不看好,这更加剧了土地流转的困难。为了如期流转土地,村两委承担了思想动员、核算地亩、调地整地、落实合同等大量工作。具体而言,村两委先将村中的20个生产小组划分为5个片,村两委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土地流转工作;再在每个生产小组中选出一名既有威望、又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土地流转代表来落实本小组的具体工作。据村干部说,在土地流转前期的诸多工作中,最难做的就是村民的思想动员工作。除去那些种植经济作物获得较高收益的农户和那些对土地有深厚感情的农户外,其余不积极流转土地的农户并非没有流转意愿,他们或为了阻挠村里工作而拒不配合,或想借机为自家谋求更多的私利而拖延,这一部分村民的思想工作是最难做的④。正如村支书所说,“对于土地流转,老百姓中80%都是愿意的,还有10%需要做工作,剩下的10%需要用力做工作” ⑤。Y村是一个大村,需要村干部“做工作”的农户多达300户左右,加上土地流转是季节性的工作,不能耽误农时,所以村干部不得不夜以继日地进行思想动员,他们或借助乡村中的亲属、人情的力量,或蹲守在村民家门口和田间地头,软硬兼施,以求将事情顺利“谈下来”⑥。除了思想动员、政策宣讲外,村两委还进行了一系列其他准备工作,以保证流转的土地符合JSH合作社的要求。比如,处理流转土地所涉及的纠纷和边界问题,协调道路、沟渠、水源、农机等基础设施,置换土地以保证连片……在就土地流转问题达成基本共识之后,村委会还协助组织村民与JSH合作社完成合同签约并交付土地。最终,经过两轮土地流转,Y村共有5500亩土地流转给了JSH合作社。

  第三,日常维护阶段。按照约定,JSH合作社需要按土地流转面积每年向村委会支付每亩50元的服务费,村两委则为JSH合作社提供服务。JSH集团为了不影响地租农户、股权农户和职业农民的收益,加之考虑到村两委提供的“服务是替代了面业集团在合作社土地流转中的职责”的,便决定由JSH合作社从JSH集团分红收益中扣除来支付,独自承担了这部分成本。[9]除土地流转落实之前进行的整合土地、思想动员、协助签署合同等工作外,村两委还为参与土地流转的双方提供综合性服务,如负责对本村水、电、路的定期巡查,防火防盗,协调解决涉及土地的争议和纠纷等,以降低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与签约农户之间的交易成本。据村民反映,第一年曾发生过三户农户将种好的粮食收回家的“乌龙”事件,农户直言“我不租了,把地租退给你”①,JSH合作社与他们交涉无果,不得不依靠村干部将粮食收回。最终因村两委的强势介入,此类事情再未出现。此外,村民偷窃粮食时有发生,因JSH合作社距离较远,且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粮食防盗便只能高度依赖村两委来完成。在调研时,JSH集团工作人员指出,在处理与村民的纠纷时,合同往往并不是最为有效的约束,而只能借助村两委在村内的影响力来处理②。

  在这一资本下乡—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合作没有采用普遍的“公司+农户”的模式,而是选择了“政府+JSH集团+JSH合作社+村两委+农户”模式,建构起了五元主体结构(见图1)。在这一模式中,政府既是规则制定者,又是权益保障者,还是协调监督者,将各利益主体引入共同的对话场域,发挥引导、协调、监督、保障等作用。村两委扮演了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与村民之间的中介角色,起到了双向代理的作用:作为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在村庄的代理人,它负责调和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与村民之间的意见分歧,动员村民流转土地并签约,约束农户的行为,确保合作的有效进行;作为村民的代理人,它代表村民与JSH合作社谈判,争取更多的流转土地面积以及租金、服务费等收益,维护村集体及村民的合法权益。区委区政府明确规定村两委成员履职效果显著的可获得奖励,年奖励支出总额占本村年服务费收入的比例不高于20%,金额不高于3万元。③这大大调动了村两委成员维护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遵照区委的指示精神,JSH集团不与农户直接互动,而是由JSH合作社与农户签约获得流转土地的使用权,同时通过地租和股权分红等多种形式向流转土地的村民和职业农民支付收益,资金直接汇入村民的个人账户,不由村两委经手分配;提供给村集体的服务费,由JSH合作社从JSH集团分红收入中扣除支付,打入村财乡管的村集体账户,保证了村民与村集体收益的稳定。村民则通过选择地租、股权收益、职业农民分红等不同方式获取收益,增加收入,改善了生活状况。这一结构看似延长了合作的链条、复杂了合作的关系,实则不然。它增进了主体间的沟通与互动,协调了主体间关系,降低了交易成本,避免了参与合作的各主体之间因相互约束乏力而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行为,保证了合作有效、持续推进。

   

  1 Y村实践五元主体结构关系

  多年实践证明,在区委领导下形成的这一主体结构以及制定的一系列相应制度确实保障了各主体的权益,主体之间未发生任何纠纷,大大降低了合作运行的交易成本。同时,在这一过程中,JSH集团的作用并未超出企业运作的范围而延伸至村庄治理,村庄的治理结构、治理秩序得以续存,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Y村实践的成效

  资本下乡带来的不单单是资金盈亏的变化,与之相伴随的往往还有当地治理状况的改变。在Y村实践中,土地流转、资本下乡总体取得了积极成效,不仅提高了村两委的治理能力,改善了村庄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供给状况,维护了村庄公共秩序,增加了村民的收入,提升了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且也提高了JSH集团创造财富的能力,实现了资本的有效运作。

  第一,村两委治理能力得以提高。在JSH集团资金注入后,Y村的村两委依然拥有完整的村庄治理权,独立负责村内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作为村内唯一权威的地位并未改变,村庄运行并未受到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的干预。土地流转减轻了村干部解决村庄土地纠纷的压力,使其可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村庄治理中去,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由此,村两委的工作重心发生了转变,从过去精力主要花在解决因土地而来的纠纷转变到开展围绕土地的管理服务上,再进一步转变到村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上,村庄的治理面貌和居住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正是因为土地流转释放了村干部的能量,同时给Y村带来了较为宽裕的资金,为村庄治理提供了一定的财力支持,村庄的治理空间得到了拓展,村两委的治理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一名村干部在访谈时提到,“土地的问题解决了”,再加上资金,“就有精力办其他事情了” ①。村庄越变越好,村干部的公共责任感越来越强,号召力也越来越大,村民对村两委和村庄的满意度也不断提高。

  第二,公共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得以改善。JSH集团付给Y村的服务费极大补充了Y村的集体收入。2017—2021年,Y村每年收到的JSH服务费约20多万元,自2017年起已累计获得100余万元的服务费收入(见表1)。Y村将JSH服务费主要用于村庄的公益事业,组建了村庄保洁队,建设了幼儿园,硬化了道路,扩建了村委会,安装了无线喇叭、太阳能路灯,修建了公墓等(见表2)。例如,村委会计划每年“修一条街”的费用就是从JSH服务费中支出的,村民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广场舞队伍开展活动所需的服装、设备也是由村委会从这笔费用中支付的。这些活动的开展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村民们普遍认为村里的人居环境比过去改善了许多,尤其是街道巷道的硬化。村庄治理环境的改善增强了村庄的凝聚力,进而提高了村民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

  1 2017-2021Y村村财收入(单位:元)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财政收入

  236964

  120831

  546638.5

  44080

  256414

  金沙河服务费

  265000

  -

  268534.75

  270071

  136975

  村集体项目收入

  214080.87

  318930.68

  187519.85

  198894.65

  928549.97

  合计

  716044.87

  439761.68

  1002693.1

  513045.65

  1321938.97

   注:1.JSH服务费最初采用预付方式,2017年支付的实际是2018年的费用,之后改为后,故2018年没有服务费数据。

        2.JSH服务费每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支付,2021年的数据仅为春季支付的服务费。

   资料来源:联办财经研究院提供的内部资料。

2  2017-2021Y村村财支出(单位:元)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办公费

19567.94

29285.05

42583

67995.5

43685.28

用工劳务

44768

60643

72116

60907.6

107907

购买YL粮站旧址

200000

 

 

 

 

大棚恢复地貌机械费

22400

 

 

 

 

火灾保险

5247.97

 

 

 

 

YL路口修路占地补偿

 

92367.28

 

 

 

公益支出

环境卫生费用

36975

14080

60179.8

59332.9

 

小板车拆迁机械费

88085

 

 

 

 

建办公楼、围墙等支出

 

133000

 

 

 

绿化街道工程款

 

 

32918

 

 

拆迁费用

 

 

57480

 

 

建中心广场工程款

 

 

 

341543.19

 

中街村进村口两侧工程款

 

 

 

301030.85

 

购置苗木

 

 

 

9960

9525

购置日日红健康水站

 

 

 

19900

 

人居环境治理

 

 

 

 

79570

面包砖、路沿石、广场街道廓廓、修建公厕等面貌提升

 

 

 

 

869650.04

合计

125060

147080

150577.8

731766.94

958745.04

总计

417043.91

329375.33

265276.8

860670.04

1110337.3

 

资料来源:联办财经研究院提供的内部资料。

  第三,村庄公共秩序得以维护。农民世代生活在土地上,自古以来农民就与土地打交道,村中的事务也往往围绕着土地发生。在JSH集团资本下乡、土地流转以前,Y村耕地按照土地的优劣程度分为若干等级,每家农户均有三块以上甚至六、七块耕地,耕种十分不便,不仅农业生产水平受到严重制约,而且发生在土地上的矛盾不断。村两委每年需要解决大量因土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如村民争抢灌溉水源、抢夺夹道占地等。土地流转之后,土地以及其上附着物均归JSH合作社统一管理和使用,因土地而发生的矛盾大大减少,村两委也从过去耗时耗力的禁烧①、土地维护等村务中解脱出来。同时,土地矛盾的减少导致村民邻里关系大为改善,日常生活中的摩擦与纠纷明显变少,打架斗殴等现象几乎绝迹,即便有矛盾大多也是家庭纠纷,易于协调解决。总之,村庄的公共秩序得到了较好的维护,村庄氛围比从前和谐了很多②

  第四,村民收入得以增加。一方面,土地流转后村民从JSH合作社获得了稳定的收入。JSH合作社不仅为加入合作社的村民支付地租,且租金高于周边的土地流转费用,还向股权农户、职业农民分配收益。以2019年为例,JSH合作社2019年全年主粮收入为6981.9万元,村民合计共获得72.78%的份额。其中,提供土地资源的农户有6696户,共获得54.82%的份额,包括地租农户获得的50.6%的份额和股权农户获得的4.21%的份额;提供劳动资源的职业农民获得17.97%的份额(见表3)。虽然这是JSH合作社收益分配的总体情况,而非Y村一个村的情况,但从中我们可以窥见Y村村民收益的大体状况。此外,农忙时节,JSH合作社还为村里的剩余劳动力提供临时性劳动机会,雇用村民从事一些轻体力劳动,并按日结算报酬。另一方面,土地流转后大量村民得以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外出务工经商,也增加了收入。这两部分主要收入相加大大提高了村民的总体收入,使村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改善。此外,JSH集团还提供了风险保障。2018年灾情严重,当时JSH合作社还没有设立风险保障金制度,政府财政提供的保险和合作社购买的商业保险赔付不足以全部支付股权农户的保底收益和职业农民的基本生活费,在合作社足额支付股权农户保底收益的情况下,JSH集团决定由集团提供风险保障金补贴职业农民315万元,保证了他们的基本收益不受损。[10]

  3 2019JSH合作社各主体收益分配(单位:元)

  

种植收入

  地租成本

  生产管理成本

  保底收益

  可分配收益

  1

  2

  3

  4

  5=1-2-3-4

  69819000

  地租农户

  租金收入

  国有农场

  租金收入

  25178622

  股权农户

  保底收益

  股权农户

  二次分红

  职业

  农民

  分红

  业集团

  村集体

  分红

  22589572

  3786690

   

  1832541

  48431

  8020902

  932933

  7429309

  各主体利益分配比例

  50.6%

  8.48%

   

  4.21%

  17.97%

  2.09%

  16.64%

  资料来源:联办财经研究院提供的内部资料。

  第五,资本有效运作得以实现。土地流转后,JSH合作社对土地进行了大规模集中种植和科学管理,提高了粮食产量,耕地平均亩产“比周边分散种植农户高出10%~20%”,实现了大面积亩产吨粮。[11]粮食产量的提高和品质的改良使JSH集团获得了大量优质生产原料,产品质量大为提高,生产效益显著提升。JSH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经营和集中化管理在节本和增效两个方面均取得了突出效果,在节本方面,增加了土地有效利用面积,降低了生产投入的物化成本、流通成本、保费成本以及人力资源投入;在增效方面,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产品优质率、资源利用率,还改善了生态环境,增进了消费者的健康福祉等。[12]同时,JSH集团作为粮食加工企业,将种植生产汇入企业发展的链条之中,以二产主导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参股JSH合作社,以股权关系为纽带形成产业链上游与下游之间的深度合作关系,从而以粮食种植为起点,打通了从收割、收购、运输、存储到生产加工、市场销售的全产业链,[13]实现了产品原料购销的内部化解,拓宽了资金收入来源,提高了资本运营的抗市场风险能力。

  四、Y村实践的作用机理

  Y村实践总体取得了多方主体互利共赢、企业与村庄携手共同发展富裕的积极效果。Y村实践之所以取得这一成效,主要就是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村两委为中介,以企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支撑,多方主体经过协商达成共识,明晰利益分配,资本和村庄既相互合作又相对独立。正是这五个方面要素的有机结合,综合作用,保障了各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合作的交易成本,提升了资本运作和村庄治理的效能。

  第一,资本运作与村庄治理的相对分离。在Y村实践中,村两委与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保持了既相互合作又相对独立的关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不跨越各自的职权范围干涉对方的事务。就村庄方面而言,村两委既不参与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的生产运营,也不干涉其利益的分配,村民的收益都由JSH合作社直接汇入村民的账户,村两委不介入JSH合作社与村民的利益分配。村两委只负责配合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做好设备巡查维护、防火防盗、监督村民的违约行为、协调有关土地流转的纠纷与矛盾等。这便保持了村两委的独立性,使其可以集中精力致力于村庄治理,JSH服务费又为村庄治理提供了一定的财力支持,提升了Y村的治理水平。就企业而言,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了土地使用权,采用集约用地、统购农资、集中作业、科技种植、直供直销等方式,大幅度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出水平和综合效益。虽然它向村民分配收益,为村集体提供服务费,但并不直接“下场”参与到村庄治理之中,对服务费的使用也没有发言权。由此可见,Y村与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相互保持了一定的 “疏离感”。恰恰因为这种“疏离感”,使得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可以通过集约化生产和科学种植追求更高的利润,Y村也可以利用所获得的服务费改善村庄的治理面貌,并不因资本的进入而丧失村庄的公共性。

  第二,村两委的双向代理作用。在Y村实践中,作为中介,村两委发挥了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和村民的双重代理人作用。由于村民的诉求是有差别的,加之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远离村民难以实行有效监督,因此让村两委扮演双向代理角色就成为必然选择。如前所述,作为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在村庄的代理人,村两委负责调和企业与村民之间的意见分歧,动员村民流转土地并签约,监督签约村民履约,协助查处违约行为等;作为村民的代理人,村两委代表村民与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谈判,争取更多的流转土地面积以及租金、服务费等收益,增加村民和村集体的收益,维护村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双向代理就意味着双向约束,即来自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和来自村民的约束,加之明确的责任和严格的政府监督,便能较为有效地避免单向代理通常存在的目标偏离、“内部人控制”、腐败等弊端的产生。[14]这大大降低了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与村民之间的交易成本,增强了合作的确定性,提升了合作效益,确保合作朝着既定目标推进。

  第三,清晰、透明的利益分配。合作得以推进得益于清晰明确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发展的两个关键前提是合作要基于回报和未来的影响要足够重要以使得回报稳定。”[15]简言之,合作“必须有明确的合作收益/成本预期”,所谓“明确”,就是合作收益/成本预期必须明显而稳定,只有这样合作者才会有意愿采取合作行为。[16]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Y村实践形成了清晰明确的利益分配机制,地租农户、股权农户、职业农民、村集体、村两委成员以及JSH集团、JSH合作社均获得了清晰而稳定的回报。具体而言,地租农户提供土地,按照“双五百”的核算标准获得浮动土地租金,每年在夏季和秋季播种前分别从JSH合作社领取出租面积“双五百”的固定租金。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股权农户在每年两季收获后按其拥有的股权获得固定股金,如JSH合作社有盈余,在股金的基础上还可再获得两成的分红;职业农民提供劳动,独立负责所承包土地从种到收的整个种植季的全部田间管理活动,人均负责管理约400亩,取得土地上收成所获利润的五成;此外,风险保障金还为股权农户和职业农民提供收益保底,实现了灾年保底、丰年分红、负盈不负亏。村集体按流转土地的面积获得每年50元/亩的JSH服务费,其中用于村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80%,用于村两委成员的年履职奖励不得超过20%。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则通过流转土地实现了集约化种植,通过开拓三产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进而增加了企业的利润。由政府协调建立的明晰的利益分配制度,加上企业的信誉保障,增强了合作的预期,促成了合作意愿,使得越来越多的村民愿意将土地流转给JSH合作社,村两委成员也有越来越高的积极性维护合作;这反过来又进一步扩大了JSH合作社的生产规模,增加了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资本运作的收益,为合作的持续推进提供了保障,奠定了基础。

  第四,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将土地整合进行农作物种植,由于小规模经营主体在市场反应中具有滞后性和弱抗压性,因此经常会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这也是之前Y村土地被数次流转的原因。JSH集团则不然,它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建立了二产主导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将种植生产汇入企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链条之中,实现了产品原料购销的内部化解,提高了资本运营的抗市场风险能力。目前,JSH合作社种植了3.5万余亩的玉米和小麦,亩均产量小麦1100斤、玉米1300斤,粮食年总产量3.6万余吨。每年如此庞大的产量,如果销售渠道得不到保障,将会出现严重亏损,JSH集团的第二产业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JSH 集团小麦日加工能力20000吨,日生产挂面5000吨。①在开发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基础上,JSH集团还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在河北省沙河市开办了HSL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FZS荒山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农业种植项目的可观赏性优势,结合新型农产品加工、销售的健康属性,开拓了一条从农业种植休闲观光、农耕文化博览到农产品加工销售体验、特色康养的工业观光旅游道路,年接待游客量逾50万人次,既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种植的附加值,又大大促进了企业品牌宣传及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使JSH集团形成了闭环产业链条,实现了收益来源的多样化和利益再聚合,提高了企业产品质量,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了企业的综合效益和整体实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本注入的稳定性和合作的可持续性。

  ,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区委的领导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是Y村实践取得积极成效的最重要因素。区委引领Y村实践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其有条不紊推进、健康良性发展。Y村实践中土地流转带给地方政府的收益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避免出现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确保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17]二是符合国家保粮食安全的大政方针,保证粮食种植红线不被触碰;三是借助土地流转发展县域经济。这既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又符合地方的局部利益,因此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动力促成这一合作。为了保证合作规范、有序推进,区委、区政府一是制定相关规则,如出台规范性文件在各项制度中规定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的责任,明确JSH集团、JSH合作社、村两委各自的权责,要求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为JSH合作社提供市场化协作服务;规定流转土地的用途为主粮种植,JSH合作社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等。二是保障村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如明确土地流转的收益由JSH合作社直接汇入土地流转农户的账户,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扣缴;要求JSH合作社按照50元/亩的标准向村集体提供服务费,明确了服务费的用途及其使用必须严格走“四议两公开”程序等。三是实施协调监督,如区政府每年发布土地流转地租的“双五百”指导价格,县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审定、监制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协调土地流转的合同签订及纠纷处理,农村农业、发改等政府部门在合作社规范提升、基础设施投入等多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等。区委区政府建章立制、协调监督、支持保障作用的发挥规范了资本注入和土地流转,约束了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了村民、村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合作的良性持续发展。

  结 论

  在区委领导下,Y村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既改善了Y村的治理状况,提升了村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增加了村民的收入,增强了村民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又保证了JSH集团资本运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Y村实践取得这一共赢结果的关键,就在于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清晰、透明的利益分配基础上,资本和村庄保持了一种既相对分离又不截然分开、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合作的关系,通过村两委的双向代理,两者有机结合,相依共存,互促同进,形成了“资本归市场,治理归村庄,资本促进村庄治理,村庄助力资本运作”的良性互动局面。Y村实践的最大价值就在于解决了资本下乡之后保持村庄独立运作与最大限度发挥资本效率的平衡问题,实现了治理逻辑与市场逻辑的并行不悖,Y村不干预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JSH集团以及JSH合作社也不“下场现身”于Y村的村庄治理,两者之间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既避免了村庄因被过分卷入市场而失去对公共性的追求,又避免了资本因被乡土裹挟而无法产生效率的问题。Y村实践已经历时5年有余,也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的多个村庄,虽然其中还有一些问题值得作更深入的探讨,其结果也有待更长的时间和更多的地方实践作进一步的检验,但无论如何它还是为资本与村庄合作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范本和建设性的思路,构建了一种资本下乡促进村庄治理,资本与村庄共同发展富裕的新模式。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研究”(20ZDA080)。

  [作者简介]潘小娟,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杭州师范大学“钱塘学者”讲座教授;高红,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檀阳,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①JSH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由JSH面业集团发起设立。截至2021年年底,共流转土地54766亩,其中河北南和区34211亩,河北沙河市4242亩,安徽涡阳县10713亩,陕西武功县1600亩,山东商河县4000亩。合作社采用以职业农民为种植管理主体的经营方式,现有职业农民148名,学员6名。

  ②资料来源于Y村访谈记录,2020年9月11日。

  ③资料来源于Y村访谈记录,2020年9月8日。

  ④资料来源于Y村访谈记录,2020年9月9日。

  ⑤资料来源于Y村访谈记录,2020年9月8日。

  ⑥资料来源于Y村访谈记录,2020年9月8日。

  ①资料来源于Y村村民访谈记录,2020年9月10日。

  ②资料来源于JSH合作社访谈记录,2020年9月11日。

  ③详见中共南和县委办公室、南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南和县委办公室 南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集体从金沙河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取土地流转服务费收入的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和办字[2020]1号),2020-1-20。

  ①资料来源于Y村访谈记录,2020年9月8日。

  ①驻村干部反映,在JSH集团资本下乡之前,每年禁烧工作均持续两个半月有余。资料来源于Y村访谈记录,2020年9月9日。

  ②资料来源于Y村访谈记录,2020年9月10日。

  ①资料来源于联办财经研究院提供的内部资料。

  [ 参 考 文 献 ]

  [1]温铁军.产业资本与乡村建设[J].开放时代,2005(6).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EB/OL]. 2016-10-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16-10/30/content_5126200.htm.

  [3]杨磊.农地产权变革与乡村治理秩序:一个农政变迁的分析框架——基于湖北省Z村的个案扩展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20(1).

  [4]冯小.资本下乡的策略选择与资源动用——基于湖北省S镇土地流转的个案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5]李云新,王晓璇.资本下乡中利益冲突的类型及发生机理研究[J].中州学刊,2015(10).

  [6]卢青青.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重构[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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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郑风田,阮荣平,程郁.村企关系的演变:从“村庄型公司”到“公司型村庄” [J].社会学研究,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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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联办财经研究院.金沙河农业合作社的创新实践(2016-2020)[R].北京:联办财经研究院,2020-11-25.

  [12]联办财经研究院.金沙河农业合作社的创新实践(2016-2020)[J].财经,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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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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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下乡与村庄治理融合的实践探索——以河北Y村为例

2022-07-28 13:17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潘小娟 高红 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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