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广东深圳市民王女士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她和朋友在外就餐结账时发现每份餐具被收取了3元钱。从餐具费到餐位费,从茶水费到酱料费,记者调查发现,餐饮行业存在各式各样的隐性消费,点餐时店家不主动告知需要收费,结账时却计入账单。
要识破隐性消费的“套路”
事先不告知,事后须埋单,这样的隐性消费在餐饮行业由来已久。餐位费、纸巾费、茶水费、服务费、烤盘费等套路,让人防不胜防,甚至餐桌上的一壶白开水,都可能在结账时被告知“收费10元”。用消费者的话说,“只要几个人一坐下,啥也没点就已经消费了几十元”。【详细】
一些企业巧立名目,推出“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这样的“霸王条款”甚至成了行业潜规则。不仅是餐饮行业,美容等其他一些行业同样存在隐性消费乱象,隐性消费俨然成了一些行业的“通病”,成了无良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惯用伎俩。【详细】
隐性消费不能成为隐形陷阱
隐性消费的商品,几乎没有在店内明显位置明示是否另行收费以及收费标准,消费者容易误认为这种商品已包含在基本消费或服务里面,不必额外收费。显然,不管商家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都有剥夺消费者知情权之嫌。被隐性消费时,消费者大多都被蒙在鼓里,根本谈不上消费选择自主权,有违消费者主观意愿。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要么一无所知,被“完美套路”;要么拿起账单发现“被消费”时,已生米煮成熟饭,有口难辩。【详细】
隐性消费绝大多数都属于违法行为。以餐具消毒费为例,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可见,提供消毒的、清洁的餐具和饮具,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是餐馆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餐饮企业应承担餐具消毒使用费用,不能将餐具消毒使用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详细】
不能仅依靠消费者单打独斗
隐性消费由来已久、司空见惯,且受到公众的普遍反感。可是,一些消费者因不愿大费周折,就选择了默许餐馆的侵权,忍受隐性消费的侵权行为,这是不应该的。一次次的投诉,浪费了消保委的监督资源,也达不到震慑效应。物价、工商、消保委等部门应联合起来,严格执法,制定出取缔“隐性消费”的硬性规定,并把这样的通知贴在餐饮业的醒目位置上,而不是让消费者以投诉的方式单打独斗。【详细】
要遏制隐性消费乱象,需要形成社会合力,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增加商家的违法成本。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隐性消费脱离监管盲区,还要有细致的条款对隐性消费进行规范。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用脚投票,弃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而去;要增强维权意识,对于有“霸王条款”的商家,要勇于说“不”;要保留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详细】
(以上综合工人日报、中国消费者报、红网)
微言大义:
@生如夏花之绚烂:以后吃饭干脆自带餐盘算了。
@曹一:隐性消费也是一种“侵权”。
@正观新:面对不合理的隐性消费需要勇敢说不。
@爱吃的大飞鱼:一些商家真是毫无底线。
@渣一刀:一家饭店,是不是有责任保证自己的餐食和餐具是干净卫生的?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事先不告知,商家就敢这么干,哪里来的勇气?应当说,层出不穷的隐性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当然,要消除隐性消费,还需进一步强化“显性监管”。更重要的是,一些餐饮机构任性的毛病不能惯!你不发声,我不发声,这些莫名其妙的收费仿佛就成了心照不宣的规矩。吃饭消费如此,其他事情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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