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小鲜@新发展理念】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魏钊攀认为,创新理念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解决的是发展动力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市场和投资者的预期尚有差距。因此,需要我们锚定目标、把握定位,以创新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为应对疫情冲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政府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推动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这对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10日开幕的陆家嘴论坛上,监管层着眼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再提创新对于监管的重要意义,并借科创板的探索实践传递出新发展阶段下继续推动改革的如磐信心。
创新理念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解决的是发展动力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市场和投资者的预期尚有差距。因此,需要我们锚定目标、把握定位,以创新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如果说去年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市场发展笼罩着“不确定性”的阴霾,那么创新基础制度就是让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定盘星”;如果说财务造假、信披违规是破坏市场生态的顽瘴痼疾,那么创新监管方式就是帮助市场破障前行的“动力泵”。回溯过往,在我国资本市场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创新是贯穿始终的主旋律,助力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展望未来,如何更好地践行创新理念,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和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蓄积动能,是摆在监管者面前的重要命题。
创新法治保障。随着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的相继落地实施,资本市场法治供给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效运行的法制基础也得到进一步夯实。立足新发展阶段,各式各样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法治保障自当紧随其后。要不断总结监管实践和司法裁判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为法制体系的系统完善提供实证依循。要结合注册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创新性地完善相关法律规则,通过法治供给的“加法”,助力违法违规行为做“减法”。同时也要加快期货法立法进程,并探索制定相关配套规定,以打消境内外投资者对我国期货及其衍生品市场缺乏“基本法”的隐忧。
创新发行制度。随着科创板和创业板相继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和市场定价机制逐步优化,市场整体生态也呈现积极向好变化。下一步要继续创新发行制度,牢牢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一方面要积极总结既有试点经验,并结合各板块发展定位和交易制度安排,不断优化注册制规则;另一方面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稳字当头,在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大前提下,实现发行制度的平稳过渡,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打好基础。
创新投保机制。随着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持续赋能,我国投资者救济的渠道逐步畅通,投资者保护的手段和“工具箱”不断扩容,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立足新发展阶段,为更好地强化“大投保”理念,增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安全感、获得感,仍需创新投保机制,通过完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健全“一竿子”到底的维权机制、建立投资者保护赔偿基金等方式不断织密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多维屏障,努力营造投资者愿意来、留得住的良好市场环境。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当今世界经济格局正在经历深刻变革,这是金融风险的易发高发期,也是金融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应对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需要我们贯彻好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以勇于创新的底气和信心持续赋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引入源源不断的“资金活水”。(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魏钊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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