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去世请假被辞退:制度不应成为“挡箭牌”

2021年01月27日 08:16   来源:红网   杨雨鑫

  上海某物业公司一男子因父亲去世,不得不在请假未获准的情况下回家处理丧事。事后,公司以旷工天数达到了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的标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为由向该男子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经仲裁委审理以及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定公司应向该男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该话题一经曝出,便迅速冲上热搜第一。

  舆论纷纷倒向该男子,认为公司管理过于严苛,罔顾人情道德。用一刀切的方式严苛管理而不考虑员工的现实困难,暴露的其实是该公司人情味的缺失。

  制度的实行,本是为了让公司得到更好的运行和发展。一个公司的构成需要层级关系,管理者有权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基层员工进行管理。俗话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一个好的管理者绝不是制度的生搬硬套者。在面对突发情况时,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弹性安排,如人事暂调等等。在没有产生严重利益损害时,公司不应过分夸大和强调员工合理需求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死抠规章制度,不仅有违制度本身存在的初衷,更会让员工们寒了心,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一个公司由管理层与基层员工共同组成,公司事务也是由全体员工共同完成。因此,公司能否高效运转取决于其中的每一个人。公司不应把员工看作一颗只为了劳作的螺丝钉,而应照顾到他们的内心情感与真实需求。不顾员工丧父之痛、武断解除劳动关系非但没有做到对员工的尊重、理解和宽容,更是一种有违人伦道德的雪上加霜的行径。这不仅是对当事员工心理上的二次伤害,还会使得其他员工滋生不满与愤怒情绪,难免不物伤其类。长此以往,势必不利于公司的良好运行和长远发展。

  在手握管理权的同时履行体恤员工的义务,将现实情况与规章制度结合考虑,这样才能避免做出不近人情、有违道德的决定,让公司更有温度,员工更有归属感,从而走向一条人性化管理之道。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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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去世请假被辞退:制度不应成为“挡箭牌”

2021-01-27 08:16 来源:红网 杨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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