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女员工不想跳舞被辞退”……近日,围绕“打工人”权益的两条热搜引发舆论关注。前一则,上海的王先生因父亲生病遂提交请假单返乡,得知未准假启程返沪。紧接着又收到父亲去世的消息,只得再次返乡,却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三日为由辞退。相比之下,杭州王女士被辞退的遭遇更令人气愤:为了迎接公司年会,工作了12个小时的王女士被要求留下来排练舞蹈,只因在群里回复了一句“请合理安排时间,不要临时决定”,便被公司认定为“顶撞领导”而辞退。
稍微看看过往新闻报道,这样的现象早非个案,甚至可以说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屡禁不止。不敢请假、不敢发言、拼命加班……处于职场的“打工人”感叹“太难了”。有必要追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打工人”的谨小慎微、如履薄冰?
直观地看,是不对等的职场权力。在决定员工的去留、薪资、晋升等方面,领导具有很大的发言权。畏于领导的权威,面对职场的一些不合理规定,员工只能忍气吞声,以求“工作顺利”。这反过来也助长了部分领导的飞扬跋扈,致使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得以发生。追根溯源,则还是保障员工权益的法律落实不到位。维权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等是摆在“打工人”面前的一道坎,还有很多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不善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与违法的领导较较真只是少数人的选择。
员工权益保障与公司发展利益并不是截然对立的。除了对物质收益的重视外,员工也存在对公司的情感需求,富有人文性、包容性的企业文化是塑造员工归属感的重要因素。动不动就以辞退相威胁的行为,无形中在公司内部营造了一种不安全的氛围。长期处于如此环境中的员工,怎能充分释放创造的活力、工作的激情?将心比心,对员工的合理要求“开绿灯”,虚心接受各种宝贵意见,最后换来的,是员工对公司货真价实的认同感。从长远来看,公司也会成为这种行为的受益者。
在加班文化盛行、求职焦虑蔓延的今天,员工权益保障更应成为一个被认真对待的话题。“打工人”的辛劳自不必多言,只有从多方面守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推动社会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说到底,员工权益的保障程度,既考验企业责任,又考验法律效力。这就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企业应不折不扣将保障员工权益的口号落到实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多关注员工的合理诉求,主动与员工打成一片而不是谋求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法律也应有所作为,坚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赋予他们更多对不合理规定说不的底气,从而使员工权益保障的落实掷地有声。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