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者协议”涉嫌违法 保障员工权益当给力

2020年09月05日 17:31   来源:东方网   刘天放

  9月2日,据网友“伤寒杂病论”爆料,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做“公司奋斗者”。该公司人事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写道,“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毫无疑问,“奋斗者协议”引起强烈质疑。正像有网友所言,该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因为明显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带薪休假权。近年来,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员工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甚至自杀现象偶有发生

  数年前,富某知名企业被指其员工过劳死或自杀之间存因果关系,虽然被其否认,但难以服人。显然,无论哪家公司都会宣称“员工是自愿加班”,但只要到基层倾听企业员工的心声,就会知道真相。所谓“员工为增收自愿加班”,而且“符合员工诉求”等,都被斥责为“隐性强迫”,因为员工生不由已。

  从表面上看来,“加班增收”符合“以按劳分配为主,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也符合市场规律。但从本质上讲,“自愿加班”是强加的,拼命加班是因为底薪过低,不加班收入可怜。而加班给企业创造的剩余价值更多。员工加班劳动强度超大,却与创造的价值不成正比,这无疑是企业精心设计的压榨员工的圈套。因此,与其说是员工自愿加班,倒不如说是员工不加班就没有其他选择。

  近年来,“带薪休假”被热议,就是因为遭遇了“落实难”的尴尬,已经成为“盆中景”或“水中月”。为数众多的用人单位,并没有把“带薪休假”落实到位,而直接与其谈判的工会组织也被吐槽为“摆设”,工会、劳动和司法部门给劳动者设立的“三道维权防线”也频频失守,于是就有了企业对员工强行加班的肆无忌惮。

  众所周知,员工加班时间过长,不仅身心健康受损,还影响注意力,疲惫懈怠可能造成神经系统紊乱,导致安全事故。而让员工签订“奋斗者协议”,无疑是推卸责任,还涉嫌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若想员工的权益不受侵害,需要工会的协商能力,劳动和司法部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这才是减少员工被迫签订“奋斗者协议”的根本。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

“奋斗者协议”涉嫌违法 保障员工权益当给力

2020-09-05 17:31 来源:东方网 刘天放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