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了“施工图”

2025-01-20 08:06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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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了“施工图”

2025年01月20日 08:0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引子

  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外发布。这份重磅文件指引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不断增强和巩固中国大市场优势,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动力。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主持人:赵 鑫

  嘉宾: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

  胡彩梅(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所长)

  《指引》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主持人:在您看来,《指引》发布对经济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李长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自2022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以来,我国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中取得了很大进展,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此次《指引》的发布,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地和实践操作提出的指引,也为各地推进实际工作提供了基本参照。这对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不断巩固和增强中国大市场这个优势,也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为高质量发展带来不竭动力。

  匡贤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激发市场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当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亟待提速。《指引》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说明书”,使得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助于加快建设进程。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度加快,市场主体活力将被进一步激发,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胡彩梅:《指引》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指引》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为经营主体提供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更好地发挥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此外,《指引》有助于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打破要素流动的不合理障碍,降低企业在不同地区可能面临的制度性成本和交易成本,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有助于解决人才流动后顾之忧

  主持人:健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指引》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这说明什么?这一政策将对人才流动产生哪些影响?

  胡彩梅:《指引》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有利于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充分保障人才根据自身意愿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就业地的权利,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同时也保障了流动人口在就业地享受平等的社保服务,增强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李长安:我国不仅是一个人力资源大国,还是全球人力资源流动规模最大、最频繁的国家之一。不过,在人力资源流动过程中,依然存在着部分长期机制与不断发展的需求逐渐错位所导致的障碍。比如在某些地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时仍会受到户籍限制,给人才流动造成了不小的阻力。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有助于打破地域壁垒,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促进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匡贤明:《指引》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有助于优化城乡劳动力配置。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后,农村劳动力能够像城市居民一样在就业地参保,可更自由地在城乡间流动寻找工作机会,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城乡间的优化配置。

  企业进入市场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更少了、机会更多了,更能专注于主营业务获得竞争优势

  主持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在您看来,《指引》的实施将给企业带来哪些利好和机遇?

  胡彩梅:《指引》的实施将全方位地优化我国市场环境,为企业发展营造有利的市场条件,企业进入市场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更少了、机会更多了,创新创业的热情也就更高了。

  通过《指引》的实施,市场秩序更加公平,审批流程更加规范,降低了企业在不同地区经营的制度性成本。在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主营业务获得竞争优势。

  此外,通过《指引》的实施,市场准入标准更加透明,企业将不再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掣肘,能够更便捷地进入不同地区市场。依托全国超大规模市场,企业能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降低成本,更快成长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匡贤明: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空气。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来说极为重要。《指引》相当一部分举措着眼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这给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利好。一是针对部分企业反映强烈的异地执法现象,明确提出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回应企业关切;二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引》提出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这极大降低了企业跨区域经营投资的门槛;三是《指引》提出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这有利于遏制行业垄断行为,保障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

  李长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指引》的实施,对于全部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企业来说,有实质性的利好。当前,保证非公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非公企业的核心关切。《指引》在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这将极大提振各类市场主体信心,稳定经济预期。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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