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胡建兵认为,消费者并非不能接受快递涨价,但涨价必须合法、透明。这次多家快递公司以公路恢复收费为由“组团涨价”是说不通的,已涉嫌价格垄断。有关部门应尽快立案调查,依法处理,进而规范快递市场价格体系,绝不能放任串通涨价成为快递行业的潜规则。
随着疫情好转,全国范围内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于5月6日零时恢复收费,申通、圆通、百世、韵达等快递公司先后发布公告称,将调整快递价格。因为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相关,此事引起了强烈关注。(5月12日《证券日报》)
多家快递公司涨价的理由均是收费公路恢复了收费,造成运输成本上涨。这种说法乍听起来有点道理,但实际上根本站不住脚。因为快递公司向消费者收取的快递费,早就将过路费等成本计算在内了。疫情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已经减轻了物流企业的运输成本,但这种政策扶持不可能持续存在。
按理说,快递公司涨不涨价,是企业自己的事,但如果以“恢复公路收费”为由涨价就没有道理了。按照快递公司的这个理由,今年春节之前,高速公路是收取过路费的,那么在开始免收过路费后,快递价格应该下调,然后5月6日恢复公路收费后,再把快递价格恢复到春节前的水平。如果是这样,广大消费者无话可说。如果快递公司的快递价格在免收过路费后分文未减,现在又以收费公路恢复收费为由进行上调,那就说不通了,有点蛮不讲理了。
不可否认,受运输成本增加、人工成本提升、原材料价格上涨、仓储存放成本不断走高等因素影响,快递业的运营面临着诸多压力,如果不上调价格,那么利润会越来越低,可能陷入难以生存的境地。重压之下,快递业适度涨价是可以理解的,但多家快递公司以公路恢复收费为由“组团涨价”则是说不通的,这种行为已涉嫌价格垄断,也让快递公司的诚信饱受诟病。
目前,中国的快递市场已经很成熟,大型快递公司就那么几家,市场进入了存量竞争阶段,传统的中小快递企业很难入局。这种情况下,几家规模较大的快递公司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严重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既然快递公司“不约而同”集体涨价的背后存在垄断协议的魅影,有违法嫌疑,那么市场监管部门、邮政主管部门就应当尽快立案调查,依法处理,进而规范快递市场价格体系。
总而言之,法律的交给法律,市场的交给市场。消费者并非不能接受快递涨价,但涨价必须合法、透明,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涨价。若快递公司存在违法串通涨价的行为,就必须依法予以处罚,绝不能放任串通涨价成为快递行业的潜规则。(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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