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小学生减负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关于何为减负、如何减负也一直争论不断。近日,南京减负令让“南京家长已疯”传遍社交媒体,浙江“减负33条”也引来一片网络吐槽。对于减负,刚刚走出校园的学生、身在一线的老师、为孩子殚精竭虑的家长都会怎么看?且看下面几种代表性观点。
应给学生更多自主选择空间
■王梓佩
身为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想为中小学生说几句话。中小学生或许欠缺阅历,但并非不懂道理,他们应该拥有选择做多少、做哪些作业的自主空间。减负如果只是与时间硬性挂钩,学生只会是更加死板的小木偶。笔者支持“可经家长确认拒绝完成剩余作业”,但拒绝的理由应该是某些作业不适合学生,而不是“天色已晚”。
教师布置作业时,无法针对全班每一名学生的学习情况布置有针对性的作业。做作业有助于对知识融会贯通,但对于那些还没消化课堂内容的学生来说,直接完成作业习题还不如先把教材看懂,而数遍的抄写作业也未必能让不理解的学生入心入脑。因此,作业与其长期作为逐项打钩的“完成列表”,不如转变成一种“自选清单”。教师将作业安排在一定的范围内,把完成哪些作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这也许能让学生明白,做作业是为了主动学会知识,而不是被动应付,向老师和家长交差。这确实需要学生的自律,但为什么不能给予学生更多的信任?
当然,教师也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让学生明确什么是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比如在批改当天的随堂小测时,在试卷上给出评价,要求没有明白解题思路的学生回家做对应的练习作业,出现细微错误的学生只需要对错题进行更正,从而促使所有学生在课堂上专心听讲,给自己留出课后的空闲时间。
负担压在学生身上,应给他们更多自主选择空间。
减负“重拳”锤向了老师
■马宁宁
浙江、南京等地的减负新规,如果正式实施,不失为减负“重拳”,只是这拳头似乎主要锤向了老师。作为一名教师,我有三惑:
一惑规定制造了“空子”。“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可经家长确认拒绝完成剩余作业”,规定中这个“可”表示“许可”,并非“一定”,很是柔性,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如此一来,时间一到,学生就有了向督促作业的家长“喊停”的权利,也有了向老师不交作业的权利。且不说“小聪明”们会利用这个规定为自己“谋福利”,长此以往,又有多少未成年人能抵御得了人性中与生俱来的惰性?
二惑规定打破了“链子”。教师有一套完整的“备课、上课、作业、反馈”教学环节,这个规定直接涉及家庭作业环节。诚然,家庭教育好、学习习惯佳的学生可能因此时限而提高作业完成效率,增强自律性;但那些钻了空子的学生在作业环节的纰漏,就会打乱或阻断老师教学完整链条中的作业和反馈环节,进而影响教学质量和进度。这个“锅”,老师如何背得起?
三惑规定设置了“绊子”。规定的执行者是家长,家长虽为成年人,但并非都是合格的教育者,他们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背景如何保证作出终止作业的决定是正确判断?再者,又有多少家长肯为了这个规定去“牺牲”孩子的学业成绩?这本身就是悖论。退一步说,让老师担任执行者,根据规定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做符合学习特点、且能够在9点(或10点)之前完成、又能确保学习质量的作业,恐怕也是个天方夜谭吧!
减负政策难免遭到“软抵抗”
■陈科峰
作为一名学生家长,我对减负政策的整体看法是,办法虽好,但落实起来难度颇大。溯本求源,导致眼下中小学生家庭作业负担过重的根源在于以分数、升学率为指挥棒的应试教育。老师为了让学生取得好成绩,除了在课堂上“掏心掏肺”,就只能在家庭作业这个环节上下“苦功夫”了。
家长对孩子繁重的作业自然是有意见的,但一遇见减负新规,往往又会大吃一惊,继而条件反射般反问:孩子9点完不成作业可以不做?那要是别人家孩子手快做完了呢?真做不完,授课老师和班主任会不会不高兴?会不会给我家孩子“穿小鞋”?一连串的纠结犹豫之下,对于减负新规赋予的“拒绝权利”怕是难有勇气行使,而对于年幼且心智尚不成熟的孩子来说,就只有听话照做的份了。真要到上级部门检查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时,说不定家长还会积极主动与学校和老师达成“攻守同盟”。
所以说,只要教育评价特别是升学考试的指挥棒不变,减负政策在执行和落实中就难免会遭到学校、老师、家长和培训机构各种各样的“软抵抗”。教育部门制定减负政策本身没有太大难度,但落实起来想必困难重重,因为既不可能跑到学校去盯着老师们布置了多少作业,更不可能跟到学生家里看学生和家长有没有照做。
基于如此现状,笔者以为,教育部门出台量化的减负政策是必要的,但更须在改变应试教育、推行素质教育这个根本上多下功夫。唯此,才是真正的、有成效的减负,而这显然不是凭一地、一时就能扭转和改变的。
(主持人:丁建庭)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