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盘和林认为,在老龄人口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与社交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还需要去关注老龄人口的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需求。对于大多数老年人而言,在经历了大半辈子的奋斗之后,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生活、工作经验,他们不想被时代所弃,依然渴望得到尊重,并实现自我价值。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会议指出,以需求为导向发展养老服务,是应对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国际上对于“老龄化社会”的定义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就可以称为老龄化社会”。若按照这一定义,我国早在21世纪初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截止到2018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总数已经接近2.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了17.9%;65岁以上人口超过1.6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1.9%。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加快的形势下,全社会都应当正视并适应这一现象。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在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老龄人口开始面临诸如空巢、独居等问题。因此,建立更加丰富、全面的养老服务体系,也是我国应对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选择,而其中的关键,便是要坚持以老龄人口的需求为导向。
众所周知,不同年龄段的人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偏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例如,年轻人更加偏好公共娱乐等消费型公共服务,而老年人则更加偏好养老医疗等福利型公共服务。要想建立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了解老龄人口的需求十分必要。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养老服务的发展提出了四点建议:一要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行、助洁等便捷服务。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要把养老服务作为重要配套。二要调动社会力量发展适合老年人消费的旅游、养生等服务。鼓励企业研发生产优质适用的老年用品。大规模培养养老院长、护理员、社工等。三要支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补贴。四要加强养老产品和服务质量监测,严肃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类的需求层次可以从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也应当以此为依据。其实,上述四点建议针对的就是老年人前三个层次的需求。无论支持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加强养老产品服务质量检测等满足老龄人口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使其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工作,还是依托社区养老、发展老年旅游、大量培养护理员、社工等能够满足老龄人口社交需求,使其老有所乐的工作,都是从现阶段老龄人口的需求出发,十分具有现实意义。
当然,在老龄人口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与社交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还需要去关注老龄人口的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需求。对于大多数老年人而言,在经历了大半辈子的奋斗之后,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生活、工作经验,他们不想被时代所弃,依然渴望得到尊重,并实现自我价值。尤其是那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老年人,依然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部分能力,老年兼职、老年志愿者团队等形式都是他们继续发光发热、实现自身价值的形式,老有所为应当受到支持和鼓励。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时间里,我国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只有从现在开始不断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才能使我国更加从容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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