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实体经济既是金融业应恪守的天职与宗旨,也是金融业发展的基础与动力之源。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其中一个主要根源是金融背离了为实体经济服务。我国金融业发展也一度面临较突出的“脱实向虚”问题,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应正确理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逻辑,辨证施治,综合施策,才能最终起到标本兼治效果。
金融回归实体经济服务,要遵循以下规律:
第一,继续全面深化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国内实体经济回报水平,增加对金融资本吸引力,这是让金融顺利回归实体经济的基本前提。
近些年,我国金融脱离实体经济问题,一个主要原因是实体经济利润回报率下降;另一个原因是为规避监管,以非传统方式追逐实体经济高利润率项目。金融“脱实向虚”本质上为了追逐更高利润,往往将交易结构设计的较为复杂,通过层层嵌套金融产品规避监管,很难识别风险和资金来源,资金滞留在金融系统内部空转,推高了资金价格。金融业以自我循环、自我复制方式,实现利润增加、资本增值过程中,虽然获得了较高水平利润,但实质上属于脱离实体经济的“钱生钱”游戏,往往落入“庞氏骗局”。只有金融利润着实来源于社会生产力的提升,才能得以持续。
但是,要让金融资本主动参与实体经济活动,主动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实体经济信用信息不对称、保障支付效率等金融功能,为实体经济积极赋能,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实体经济生产效率。因此,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从根本上,要坚持全面深化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提升我国实体经济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资源更高效率配置,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保障实体经济回报率处于对金融具有较高吸引力的水平,同时也要注意实体经济可以承受的金融成本是否在合理范围。
第二,加强对金融服务正确引导,强化金融外部监管,是实现金融顺利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外部保障。
要更好发挥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作用,积极引导、规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金融服务国内实体经济给予一定的压力和约束。
一是发挥宏观管理政策方向引领作用。近些年中央和政府部门出台的宏观管理政策,都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为金融机构准确定位,明确了方向和要求。这需要金融机构深刻学习领会宏观管理政策本意,自觉将其融入实际金融工作中。
二是发挥行业监管制度激励约束作用。金融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金融脱离实体经济服务的苗头或问题,有针对性出台监管政策,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辅助进行窗口指导,加强培训教育,补监管短板,当好“守门人”。要坚决扼制金融机构放弃追求“自我循环、自我复制”收益动机,引导金融机构行为,鼓励金融进入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三是发挥行业自律制度补充完善作用。坚持高度行业自律,也是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面。金融机构同业也应当积极交流服务实体经济的经验,相互监督和借鉴,取长补短,鼓励开展良性竞争,避免恶性竞争,共同服务好实体经济。
第三,强化金融机构激发内生动力,提高金融自身效率,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是保障金融长期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
让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需要强化其内生机制建设。因此未来我国金融发展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要将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好。金融业要坚决服务好国家级经济发展战略,包括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12家自贸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金融业要坚持做好普惠金融,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好一带一路倡议。金融业发展要与国家经济发展充分血脉相融。
二要将金融发展与先进科技赋能结合好。围绕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金融机构要积极拥抱新技术,运用好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以及资源导流、创新金融服务等,打造新时代开放银行,提升银行机构开放、共享水平,丰富服务场景,实现多方合作共赢。积极推动包括公司金融、互联网金融、虚拟银行、金融科技等全方位发展,提供更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综合金融服务。
三要将金融发展与打赢三大攻坚战结合好。牢记银行属于服务业范畴,应实实在在满足人民大众金融服务需求,要积极高质量响应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与期盼。重点满足重大风险防范、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特别是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大背景下,要充分运用新科技、新模式、新业态,承担好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社会责任,创造更多社会效益。
四要将金融发展与应对人口老龄化结合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也是金融发展应有之义,应高度重视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趋势对我国经济发展以及金融业发展的影响。要正视人口老龄化发展大趋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动创新,积极满足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第四,注意防控处理金融脱实向虚过程中诱发新风险,是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变的重要保障。
金融业往往“牵一发动全身”,要注意防风险措施有可能产生的新风险。我国房地产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吸纳了大量金融资源,蕴含着较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金融机构在应对这些领域问题时,应慎之又慎并加以科学应对。
其一,要注意解决政策出台的时机与执行力度,避免监管发力过快过猛,避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要预留出足够缓冲空间。
其二,要坚决落实“房住不炒”,避免金融体系资金向房地产领域过度集中。房地产吸纳了大量金融资源,要谨慎处理房地产领域金融问题,金融政策过紧过松都会造成房地产行业大幅波动,建议松紧适度,高度审慎。
其三,要坚决主动退出僵尸企业和落后产能。清理僵尸企业,逐步退出过剩、落后产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更大空间。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