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招。其中,金融市场的开放既是我国展示一以贯之的对外开放态度的现实需要,也是增强金融业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必由之路。
近一阶段以来,随着征信、支付和券商等领域对外开放实质性举措的落地,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全新阶段。4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的通知》,正式放开外资保险经纪机构经营范围。4月28日,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券商控股合资证券公司。5月2日,央行收到世界第一公司(WORLD FIRST)关于申请支付业务许可的来函,第一家外商投资支付机构迈出进入中国市场的第一步。除此之外,包括“沪伦通”等在内的金融市场开放举措也在准备之中。
如何认识这一阶段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笔者认为,首先,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主动的、有序推进的,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从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十九大报告再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对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均有明确的部署。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增强金融有序竞争、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
其次,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扩大金融业的开放,是中国实现高质量增长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在于激发经济的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从而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这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涵所在。这样一个体系,需要实现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从而使现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其核心是充分使用国际国内两个金融市场资源,同时在市场化的竞争中进一步提升中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以开放促改革。
再次,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打赢金融防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化解金融系统的潜在重大风险,有必要加强政府监管,但关键还是要通过开放来推动中国金融业的自身改革。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中国金融领域的开放有一定滞后性,国内金融机构一直处于不完全市场化竞争的环境。这样的一种保护,对于改革开放初期竞争能力较弱的中国金融业来说,是有必要的,但是,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长期的相对封闭使得自身风险不断积累,金融系统出现了脱虚入实、自我繁荣等乱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扩大金融业开放,提高行业的竞争水平,引入新的竞争者,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自身改革,提升治理能力。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越开放的领域,越有竞争力;越不开放的领域,越容易落后,而且还可能不断累积风险。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有利于我们主动化解风险。
最后,扩大金融业的双向开放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从历史经验来看,无论是17世纪的荷兰还是之后的伦敦和纽约,每一个大国都会形成一个与之相匹配的国际金融地位乃至全球金融中心,以便于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而这样一个国际金融地位和全球金融中心的形成,只有在开放的格局下才能做到。
有观点认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特别是取消或者放宽一些金融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可能危及我国的金融安全。其实,这种担忧完全是杞人忧天。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金融机构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中资金融机构都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实力。放宽这些行业的外资准入,短期内不会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从中长期来看,则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升竞争力。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