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河南淇县一瓜农庞某的西瓜被宋某与其女儿耿某偷走,庞某在追赶骑电动车的两人时,致耿某摔倒受伤。民警处警后现场调解,竟然要求庞某赔偿300元。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引发舆论质疑。淇县公安局的上级鹤壁市公安局启动执法监督程序,据昨天的通报,认定宋某偷瓜是盗窃行为,要行政拘留3日;认定派出所存在执法过错,对责任民警采取停职措施。
瓜农有权保卫自己的财产,这也是《刑法》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应有之义。鹤壁市公安局出手纠正这起不当执法,维护了执法的公正。如果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畏手畏脚,执法者不问是非曲直“乱判”,只会让犯罪者有恃无恐,导致公序良俗的错乱。
遗憾的是,这种错乱在一些基层执法中并非孤例。单就最近的案例,还有河南固始县“33吨井盖被哄抢派出所不立案”,执法标准也成为争论焦点。所幸的是,这些“糊涂案”最终都被上级公安部门纠正,结局合乎民众对公正、是非的朴素判断,对基层执法者是警醒,对法治进步也是推动。
互联网传播越来越迅捷,听民声越来越方便,给执法者提供了一个“照镜子”的机会:执法中一些“和稀泥”的做法,是否符合立法原意?一些个案的“糊涂断案”,与群众对正义的期待有没有距离?一些原本是非分明的案例,非要媒体关注、上级机关介入才能被纠正,纠错门槛是否太高?
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安全感,是从个案中获得的;人们对社会规则的态度,也因一个个具体事件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鹤壁“西瓜案”得到纠正,维护了公平正义,值得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