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指导,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中国儿童中心、中国教育三十人论坛主办的首届中国儿童发展论坛上,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卢迈说,目前,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已达4.1%,建议提高到5%。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卢迈在以“儿童优先筑基未来”为主题的中国儿童发展论坛上建议,国家财政投入需要特别支持处境不利的儿童群体。(6月3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4%”是衡量国家教育投入的重要指标。我国1993年首次提出了4%的目标,并于2012年首次实现。教育部近期公布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快报显示,201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6990亿元,而全年GDP为90.03万亿元,这意味着4%目标已连续7年实现并得到巩固。如此语境下,一些教育界人士建议加大投入,国家教育经费占GDP比重提至5%,可以说正当其时。特别是,有专家提出,国家财政投入需要特别支持处境不利的儿童群体,理应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和国家、民族的未来,我国儿童权益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也有一些儿童,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或缺乏有效监护,陷入生活、安全等困境。他们有的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有的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有的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见,困境儿童是最应该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是社会福利制度构建的重要议题之一。
可见,为困境儿童提供保障,是社保兜底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基于此,2016年6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重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国家财政投入需要特别支持困境儿童群体,如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中职学校学生以及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要重点关注入园难、户籍障碍、婴幼儿早期照护服务等人民群众迫切的需求。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