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困境儿童,不能等孩子出事才介入

2019年02月25日 11:47   来源:东方网   周志宏

  《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这一全国首个保护困境儿童安全的工作指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指引》通过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监护干预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联动协调,对推动落实以家庭监护为基础、国家监护为兜底、社会监护为协同的困境儿童保护制度具有重大意义。据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汪中芳介绍,“我们旨在通过建立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职责、衔接工作,打造完整可靠高效的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链。”(法制日报2月24日)

  去年年底,一段虐童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名身穿校服的小女孩多次被一对成年男女推搡,甚至一把将她从凳子上拽下来摔打、脚踹、撕扯头发,引发广大网友愤怒。警方经调查通报称,施暴者是女童的亲生父母。由此,被父母虐待的儿童如何走出困境,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其实,不仅是被父母虐待的儿童,包括孤儿、弃婴以及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事实无人照料的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重症等孩子们,都属于困境儿童。

  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和社会转型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人员流动频繁、亲情意识淡薄、思想观念的多样多元多变,导致家庭功能逐渐弱化。有的孩子有监护人却长期处于监护缺失状态。有的父母重残,自顾不暇;有的外出务工,常年不归;有的服刑等被限制人身自由,这些父母对孩子都没有或者无法尽到监护责任。还有的孩子由于家长监护失当,被置于危险境地,甚至是虐待孩子、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也时有发生。如此种种,都严重侵害了儿童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早在2016年,国务院就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国家部门要加强儿童监护干预和兜底监护职责。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监护权的修订,构建起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更加强化了政府承担主要兜底性监护、实现国家监护的职责,为新时代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发展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监护困境儿童,绝不能等到孩子出事才介入。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动不动对孩子施暴。2月23日《三湘都市报》报道,21日,8岁的明明(化名)寒假作业没写完,父亲一怒之下拿出菜刀想吓唬儿子,结果误伤了孩子小腿。目前,受伤男孩已被送往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医生说"孩子至少要经过半个月的恢复,甚至要经历一段时间拄拐养伤"。这只是许多孩子被家暴的一个“镜头”。在一些家长看来,“孩子是我的,我想打就打。”这显然是一个天大的误区。

  《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重点为三类监护困境儿童拉起了一道安全保护防线。第一类是因家庭监护缺失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或处于无人照料的危险状况的儿童;第二类重点监护的是,因监护不当陷入困境的儿童。包括监护人未完全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儿童处于危险境地或得不到有效监护;第三类,也是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类似被亲生父母虐待的孩子,因监护受到侵害的儿童,包括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

  有专家指出:“困境儿童的根源,就是监护缺失、不当等造成的。”发现有家长对孩子施暴,尽管可能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当地有关部门要立即主动介入,对家长进行警告,让家长承受一定的道德压力,不能等到出事才介入。政府相关部门对困境儿童必须环环相扣,切实负起责任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这一全国首个保护困境儿童安全的工作指引,值得效仿和推崇。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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