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深圳宝安的洋洋妈妈突然收到银行通知说,自己50万元额度信用卡不能刷了,还欠费8万多元。经查询,让她惊诧不已。原来,11岁的洋洋有一张关联卡,她从去年11月开始,沉迷网络上克拉克拉直播平台,并与一些主播互动频繁,不断打赏主播以维持“友谊”,最疯狂时一分钟内刷掉1.5万元,4个多月累计刷了200万元。(4月11日 人民网)
粉丝巨款打赏主播,早已不是“人咬狗”新闻。从近年媒体报道看,这些疯狂的粉丝,有大、中、小学生,有无业青年、公司职员、机关干部,打赏金额从2万元至930万元不等。被用来打赏的巨款,有自己辛苦积蓄,有偷(骗)父母的,有借亲友的,有借高利贷的,有贪污挪用公款的……粉丝疯狂打赏的后果,有自杀了之的,有妻离子散的,有把家庭带入债务深渊的,有锒铛入狱的……这种新闻读后,令人不免扼腕长叹。
有心理专家认为,直播平台就是针对人性弱点设置打赏环节的。网络主播靓丽、可爱、暖心的人设,情感牌、玩暧昧、激将法轮番上阵,足以令部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失去理智,疯狂打赏。
网络直播,是移动互联时代人们休闲、社交的新形式,由于互动性、娱乐性强,备受青少年青睐,发展神速。据统计,2018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已达4.52亿,仅20家主要直播平台就有主播100多万人。部分主播为了“吸睛+吸金”,频频“秀下限”“踩红线”,败坏社会风气,男女主播靠粉丝疯狂打赏一夜暴富的故事,也不断刺激公众敏感神经。2017年以来,监管部门出重拳治理“网络直播乱象”,依法关停了一批严重违规、影响恶劣的直播平台。
令人遗憾的是,粉丝疯狂打赏主播没有被认定为“网络直播乱像”,不在专项治理之列。有观点认为,粉丝给主播打赏属于个人赠与行为,不必监管。其实,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直播不是做公益,主播不是“活雷锋”,其收入就是靠粉丝打赏为主,在直播间表演或主持属劳务付出。不管主播有否暗示或明示,直播中激励或诱导粉丝打赏的机制事实存在。粉丝往往是被争相刷存在感的氛围裹挟或诱导下,非理性打赏主播,迥异于民法意义上的自愿赠与。因此,从规范经营的角度对其加强监管,无可厚非。
为了网络直播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必须将粉丝疯狂打赏主播列为“网络直播乱象”,整治刻不容缓。有必要对粉丝打赏主播金额设限,对一个设备终端或帐号在一定时间内,对某个平台、同一主播刷出的打赏金额,设定最高限额,超过无效。否则,放任自流,粉丝打赏主播没有最疯狂,只有更疯狂;由此引发的后果,没有最悲惨,只有更悲惨。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