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日印发的《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2.5天小长假,并非新鲜事。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了2.5天小长假,并指出通过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等,以带动旅游消费需求。显而易见,河北省出台的休假方案,乃是在落实国务院的政策,属于既定范围之内,并无更超前的内容。
可是,目前虽已有十余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但绝大多数地区尚未落地,仍停留在文件层面。此次河北省的2.5天小长假政策能否落地,也是一个问号,毕竟文件只是鼓励探索实施,并未出台具体执行细则,恐怕基层还是会以观望为主。
休假权是劳动者合法权益,每一位劳动者都享有平等的休假权利。我国的休假制度,经历过多次变革:从最初的周日休假,过渡到大小周休假,再到目前的双休日制度。总体而言,是在缩短工作时间,延长劳动者的法定休假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也跟社会生产力效率提高,民众休闲愿望增强有关系。
目前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企、外企等,休假管理制度较为规范,执行力较好,而大部分民企、私企、个体经营者的双休日制度没有落实做到位,职工仍是一周休一天,甚至一个月休2、3天。在双休日都未能全面执行的大环境下,要让2.5天休假制度落地恐怕更不现实。
而且,现在部分地方基层单位、企业面临任务繁忙、加班加点无序的工作状态,诸如“白加黑”“5+2”“7*24”等无节制加班,让劳动者身心疲惫。连最基本的作息时间都不能保障,就不用遑论带薪休假了。更何况,2.5天小长假还涉及行政单位与企业、市民的工作衔接问题,如果衔接不同步,会出现延误群众办事的情况。虽然增加半天休息,但有的工作交接不便,反而会降低工作效率如一些窗口部门、医院等。因此,实行2.5天小长假还须有严格的配套措施,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
显而易见,与其推进操作起来有些不切实际的2.5天小长假,倒不如先把双休日全面落实下去,让违规者受到法律惩罚,付出应有代价,积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休息权。走好这一步,再逐步执行带薪休假、2.5天小长假等福利。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