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建设依旧任重道远

2018年11月27日 11:39   来源:东方网   刘长秋

  11月26日,来自中国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天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也意味着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用于疾病预防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此消息一经发布,即炸裂整个网络,部分科学家甚至发表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这一严重违背人类伦理的行为。

  自人类基因技术诞生以来,有关其为魔鬼还是天使的争议便一直未断。人们在为逐渐攻克这一技术并通过这一技术不断看到造福人类之希望而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正在承受着个别科技人员可能滥用这一技术而带来的各种压力和挑战。

  实际上,基因技术作为一种手段和载体,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关键在于利用这一技术的人心存佛性还是魔性,其行为是否受科学与理性的支配,是否受伦理的正确引导。只有遵循相应的伦理规范,该技术才可能朝向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健康发展。正因为如此,在该技术降生之后不久,国际社会即通过了包括《世界人类基因组与人权宣言》等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文件,明确将该技术纳入了伦理与法律引导的范畴。依据这些文件,在人类基因操作方面,研究人员需要严格保障人的权利与人性的尊严,需要注意其从事活动所固有的职责,在进行研究和利用其研究成果时做到严格、谨慎、诚实、正直。正如《欧洲人权与生物医学公约》所明确指出的,“寻求改变人类基因组的干预只有在基于预防、诊断或治疗的目的之下,并且干预的目的不在于改变任何后代的基因组时方可进行。”这是人类社会进入基因科技时代的背景下生命伦理赋予广大生命科技工作者的基本伦理义务之一,也是理应入法且已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入法的最起码的当代基因伦理原则,是人类生命科技工作者在基因技术发展方面的基本共识。

  而基因编辑婴儿的报道则直接挑战了以上原则,惊爆了人们原本就很脆弱的眼球,使人们明显感受到了什么是节操碎了一地。这不仅是对当代科学的公然挑衅,更是对人类生命伦理乃至法律的亵渎。

  站在技术哲学的角度上,任何一项技术的产生、发展和成熟,乃至为祸人间,都绝不是以人们的善良意志为转移的,当代生命科学技术自然也不例外。为此,技术的发展需要受到一定的约制,就像列车必须要有刹车一样。如果说生命科学技术是一辆奔驰的列车,那么伦理就是列车上的刹车,人们作为掌握这一技术的司机,必须牢牢控制着列车的刹车,使生命科学技术这辆列车保持正常的行进速度,而不是放任其毫无禁忌的随意驰骋,否则,就会很容易造成列车很容易失去控制而致车毁人亡。

  当代生命科技的进步需要创新,但任何创新都必须要建立在伦理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否则,它就可能会成为洪水猛兽,带给一个个苦涩之果。在当代生命科学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伦理制度建设,借助伦理强化生命科技工作者的行为边界意识,使其有所敬畏、有所遵循,保持对人性尊严与人类社会行为底线的起码尊重;而不致像脱了缰的野马,肆意滥用手中的技术,践踏人性的尊严与权利。

  站在生命伦理的视角上,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宛如去年11月发生的“换头术事件”一样,都是某些生命科技工作者急功近利的产物,其发生表明,我国生命伦理建设依旧任重道远!(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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