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南部巴伐利亚州日前发生一起车祸,导致多达18死30伤。由于在救援中部分围观群众停车或减缓车速拍摄事故画面,堵塞了紧急通道,耽误了救援时间,德国政界为此讨论将此类行为罚金从20欧元提高到155欧元(约1187元)。这种“围观群众”造成的问题很早就成为了德国的政治议题,对中国的“吃瓜群众”来说,这种现象并不鲜见,甚至很普遍。
在自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看到什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拿出手机“有图有真相”,然后便手指一按,发到朋友圈刷一下在现场的存在感,已经成为一些人习惯性的动作。围观人跳楼,围观车祸现场,以现场的真实感第一时间发布为傲为乐,完全不顾当事人的感受。前不久,江苏丰县幼儿园门口发生恶性爆炸案,现场惨不忍睹。居然有人将血淋淋的现场、甚至受害人伤亡的惨烈场景拍摄传播,即便有些人加上了“同情”的按语,但这类行为,实际上是对伤亡者的二次伤害,他们对此却毫无歉疚。
拍摄者的伦理,多是新闻学针对职业新闻人或机构探讨的话题。最为典型的便是南非自由摄影记者凯文·卡特。他拍摄了一个濒死的小女孩匍匐在地,身后不远处一只秃鹰似乎在等待她的死亡。他因这幅照片《饥饿的女孩》获得了巨大的荣誉,也饱受职业伦理的质疑,最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而自杀谢世。但之后,类似的案例依然很多。美国一男子被推下站台,摄影师拍到了瞬间,这张照片登上了《纽约时报》,引发了巨大争议。在救人和拍摄之间的价值排序争议,似乎是一个纠缠不清的议题。
针对围观,德国方面认为提高罚款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威慑,“司机必须意识到他们的行为会导致什么。”德国议会将此视为一个政治议题,恐怕肯定也有伦理的考虑。今天,普通人在围观拍摄时,虽然没有职业伦理的纠结压力,但无节制的拍摄是不是无节操,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许多围观者并没有这一意识,或者根本不屑关注这样似乎高冷的话题,但现实状况是越来越多的此类行为,又让我们对这一现象不能熟视无睹。一些围观拍摄者,都有一种从众心理,似乎从众让其免除了道德的压力,而更多的围观者,则沦为了可悲的键盘侠,虚幻地从“报道现场”中收获了一种理所当然的“成功感”。而这,正是对这一现象没有道德定性的结果。
苏珊·桑塔格在《论摄影》中这样写道:“相机是枪支的升华,拍摄某人是一种升华式的谋杀——一种软谋杀,正好适合一个悲哀、受惊的时代。”在移动媒体、社交媒体渐成主流的时代,对悲剧现场的无原则拍摄、滥传,恐怕也有软伤害之嫌。对这一现象的讨论,不应该局限于职业道德的范畴,仅仅是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角度,也有探讨的必要。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教授德温·玛丁在谈到摄影记者应具备的伦理道德品质时曾说:“摄影记者应该是善良、礼貌和关心他人的,并且这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嘉奖。”那么,我们每一个社会人,不也应该是善良、礼貌和关心他人的吗?从这个角度来说,在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故和悲剧是,哪怕你不是伸出援手,也要约束一下自己。这个时候不顾一切拍摄,是无聊的,甚至是残忍的,也是可耻的。(作者是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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