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部门,特别是承担改革创新使命、被赋予了创新权利的地方或区域,对法有禁止、法律明确规定之事了解很清楚、研究很透彻,这当然是好的、是对的,不知法律底线所在、不明法之授权,行动很可能就是妄为,容易“脱轨”。对改革创新来说,仅仅知道法律禁止什么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下功夫研究哪些是法律没有禁止、没有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既要明白“红线”,也要放眼“蓝海”。
上海自贸区近日率先抛出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据说是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第一份负面清单,媒体把它当成一件大事。
所谓负面清单,就是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市场准入事项整理成清单,实现目录式管理。通俗地说,负面清单,就是明白宣示什么事情不能干。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负面清单之外的,就是可以大展拳脚、发挥创造力的自由空间。也就是说,只是弄清楚哪些事是被禁止或被限制,是远远不够的。
这可以给各地方的改革创新带来一些启示。改革是关键一招,各个地方都在大力提倡改革创新。按部就班、照本宣科,显然不能叫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意味着探索突破,甚至无中生有。那么,改革创新的空间何在,甚至进一步说,具有原创性的改革举措,从哪里涌现出来?
近些年来,上海、杭州、武汉、成都等地,都相继出台了促进改革创新的相关决定,以支持鼓励创新。查看这些决定,往往有这样一种表述,即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大胆开展改革创新;法律、法规未明确的事项,政府和部门可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创新改革。
这个表述的精神,就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或没有明确的,往往就是改革创新的空间、“蓝海”。这个空间其实是十分广阔的。在这些领域,不可能有现成的方案、意见告诉你应该怎么办,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迈开步子很可能就能趟出新路子。
回顾改革历程,第一次下海,第一个吃螃蟹,这些先人一步的探索,都是在打破思想束缚,开前人未有之举。大量原创性、突破性的改革创新举措,往往出自那些没有明确禁止或明确规定的地方。
谨守法律边界、明晰职权范围是底线,但改革创新某种意义上说不是仅仅守底线。好比多有制定负面清单,却几乎很少有“正面清单”,正面清单就是规定只能干什么,要列出一份“可为之事”的清单是很难的,这样做很可能是限制了而不是鼓励了发展。
一些地方、部门,特别是承担改革创新使命、被赋予了创新权利的地方或区域,对法有禁止、法律明确规定之事了解很清楚、研究很透彻,这当然是好的、是对的,不知法律底线所在、不明法之授权,行动很可能就是妄为,容易“脱轨”。对改革创新来说,仅仅知道法律禁止什么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下功夫研究哪些是法律没有禁止、没有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既要明白“红线”,也要放眼“蓝海”。
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解决的问题都是格外艰巨的,关键、重点领域的改革突破,要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勇气和担当。要破除一种思维误区,就是一谈改革创新就要等授权、等指令、等划定“先行先试”范围,以致改革创新失去主动性、创造性。当前更要研究“法无禁止”,从而放开手脚,敢试会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