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2018年10月08日 11:32   来源:东方网   倪洋军

  近几年,随着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以来,公款吃喝的不良风气得到很大的遏制,违规聚餐的陈旧习俗得到一定的改善。但节日期间,少不了亲朋走动,聚会吃饭,亲朋聚集小酌,好友相会小餐,难免要喝上几杯。而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外出用餐跟谁吃、在哪吃、吃什么、谁付钱可是有讲究的,切莫因为“贪吃”把纪律规矩抛于脑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及“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有些饭千万不能吃:违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公款吃喝不行,违规公款宴请他人不行,接受兄弟单位公款宴请也不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更不行,接受宴请在哪里吃同样也很有讲究。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不是自己的,迟早要“吐”出来。近年来,因为吃了不该吃的饭、参加了不该参加的聚餐而被处理的干部不在少数。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不仅平时对于公款吃喝司空见惯、见怪不怪,即便是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环境下,依然我行我素、照吃不误;到了节日期间,更认为无人管了,“革命小酒天天醉”,也分不清哪些是公款宴请、哪些是私人掏腰包了,全然将党纪党规抛在了一边。

  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不允许,于是一些干部便在“个人请客”上大做文章、大动脑筋。有的干部打着个人请客的幌子,看似当时自己结账,但事后变通报销的大有人在;有的干部表面上组织的是家宴,而上门准备的“礼品”则很贵重,甚至直接发红包、送现金;更有少数干部在节日期间假借婚丧嫁娶等礼尚往来,大操大办、大肆敛财,不仅严重违纪,更败坏了社会风气。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

  俗话说,病从口入。“贪吃”不仅会吃坏了肠胃、伤害到肝肾,引起“三高”等“富贵病”,而且不分场合、不分对象、不分公私的吃喝,很容易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迷迷糊糊、似醉非醉的状态下,“温水煮青蛙”,忘记自己的身份,忘记纪律的约束;同时,“酒杯一端原则变宽”,“小兄弟”、“小圈子”、“小团体”便形成了,甚至一些“见不得人的交易”也便达成了。严禁公款吃喝,不仅是为了爱护干部的身体,更是为了保护干部的政治前途、维护党的纯洁性。节日期间,重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更是深入持久推进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必须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党员领导干部。不管是平时的相互吃请,还是节日期间的“朋友聚会”,都必须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杜绝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的公款吃喝或借机大操大办变相敛财等行为,让清风正气成为常态,让廉洁过节成为常态。严是爱,松是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明纪律,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严厉惩戒,触犯法律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口,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管好自己的心,不该贪的不贪,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衣食住行,人之所需。现阶段大家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节日期间聚会吃饭成为寻常事。但无论何时何地,纪律规矩要求不能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组织或接受宴请之际一定要留点心,多想想纪律规矩是如何要求的,掂量掂量饭可不可以这么吃,莫在推杯换盏中违反了纪律、迷失了自己,更不能因为自己的“酒性大发”而失德失范做出蠢事,乃至因为“贪吃”而毁掉自己的大好前途,留下终身遗憾。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意识到作风和纪律的严肃性,慢慢习惯节假日纪律不松的节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态以及干部勤廉、百姓舒畅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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