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党员干部在工作上、作风上有问题、有错误,必须要及时改错纠错,尤其是在民生领域工作上,更要把群众利益时刻放在心上。然而,一些地方、一些干部身上的问题是旧问题、老毛病,一直积习不改,非要等到记者把问题曝光了,才匆匆忙忙去补救,非要等到督查组来了,才风风火火“连夜整改”。
有人说,能够“连夜整改”说明单位领导重视这个问题,党员干部在这个问题上下了真功夫、花了大气力。不可否认,能够以雷霆手段“连夜整改”问题,能够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确实体现了领导干部应对问题的魄力和改正问题的决心。然而,仔细思来,“连夜整改”现象本身就是不正常的,就是有问题的。因为很多被“连夜整改”的问题并非新问题,而是一直存在的老问题,老问题为什么领导平时就看不到,干部平时不去下功夫、花气力整改,而要等到记者来曝光、督查组来查,等到节骨眼上才去整改。
很多社会民生问题其实就在相关部门、相关干部的眼皮子底下,解决这些问题,本来就是党员干部的分内之事、应当之责,却为什么要“连夜整改”,面对这个问题,一些单位领导、一些党员干部必须要仔细思考、深刻反省。记者一曝光、督查组一到就能“连夜整改”,说明很多问题并不难解决,并不需要费多少周章,而这些问题却为何长期得不到解决呢?究其根本,还是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和党员干部心里没有装着人民群众,没有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放在眼里,认为群众的事情都是小事情,民生问题都是小问题,是典型的责任意识缺失、担当意识缺失、服务意识缺失。
身为行政主管部门,身为党员干部,对民生工作不负责任,不把群众的事情当回事,试问人民公仆是怎么当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又去哪儿了。能够去“连夜整改”,其实就说明很多党员干部是知道自己的问题的,是了解自己的工作的,然而却对这些工作上的问题知而不改、一拖再拖,其本质还是缺乏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担当意识。一些干部认为这些小问题都可以放一放,只要不出大问题,总能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这些想法背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也背离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要不得的。
工作中有问题、出错了,并没有什么,只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就能够及时知错就改。党员干部不能把民生问题拖着不改,不能让群众反映的问题等到“连夜整改”,这样是不行的,党的宗旨不允许,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要真正做到“过而能改”,还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以人民之事为事、以人民之事为责,时常思之省之。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