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消防员不是纳税人的“全职保姆”

2018年09月21日 07:35   来源:红网   李先梓

  近日,有网友说,忘带钥匙想请消防从阳台进入开门,却得到“消防员进入高楼层危险”回绝。该网友吐槽说“拿纳税人的钱,不帮纳税人的忙”。中国消防官微回应称,消防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非紧急情况下建议找开锁公司。(9月20日澎湃新闻网)

  “纳税人”这个概念以及“纳税人”的“良好”自我感觉,大约是从西方发达国家传播过来的。西方的影视作品中经常有这样的情节:公职人员为市民的服务不能让市民满意,市民就会以纳税人的身份投诉他(她),该公职人员就会受到追责处分。近些年,随着各种理念和观念与国际的全面“接轨”,许多人接纳了这种观念,动辄就以“纳税人”自居,似乎那些公职人员既然“拿纳税人的钱”,那就必须无条件地给他服务,就必须“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稍有不合自己的心意,就心怀不满上网吐槽。

  这显然是对自我“纳税人”定位的曲解,更是对“拿纳税人钱”的公职人员服务性质的误解。具体到消防员而言,并不是你纳税了,消防员就成了你的“全职保姆”,你就拥有了对消防员颐指气使的权利。

  每一种“拿纳税人钱”的公职人员,都有自己的服务范围和公共服务性质,没有哪个职业是包打天下的,就拿警察来说吧,交通警察是服务公共交通的,民警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消防警(员)是排险解难的……

  “纳税人”之所以吐槽消防员“拿纳税人的钱,不帮纳税人的忙”,正是没有看到消防员“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这样的服务性质,而只是想到自己作为“纳税人”的主人翁地位,需要“拿纳税人钱”的公职人员给予全方位服务,这显然是一种片面的、偏狭的甚至是自私的“纳税人意识”。

  作为“纳税人”的市民虽然遭遇了困难(譬如钥匙锁在房间里了),但在没有生命安全威胁的前提下,只要能够通过其他更为安全妥当的途径解决(譬如找开锁公司解决),就没有理由要求“拿纳税人钱”的公职人员(消防员)冒险解决。这其实不仅是由公职人员的公共服务性质决定的,也是人们处理此类事件的正常选择。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小步快走,优化营商环境    2017年08月24日
  • ·最贵选举:加国纳税人添新愁    2015年08月05日
  • ·曾金华:个人税号具有多重意义    2015年02月06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