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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柜收费不该由消费者埋单

2018年09月20日 07:24   来源:法制日报   何勇海

  快递员强行将快递入柜,且让消费者为快递柜收费埋单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最明智的做法是,让消费者在寄件过程中能选择配送方式

  快递柜的出现提供了末端配送的便利,在前期广泛布点、免费推广培育大众使用习惯后,企业也开始探索盈利模式。近日,有消费者反映,自家楼下一直免费的快递柜突然开始收取费用,但谁来付费却是由快递员来决定,快递员可以选择自己付费或由收件人付费,但往往是消费者被迫买单。对此,消费者表示不满,快递员同时也强调了自己的苦衷(9月18日《北京商报》)。

  快递柜从前期的免费发展到如今的收费,是不难想见的。毕竟,建设快递柜需要场地,有场地就有场地费用,而安装、管理及维护也需要费用。尤其是智能快递柜,其设备及安装成本较高,还有后期的电、网使用费以及运营维护成本,开启收费模式是实际运营的必然结果。但是,到底应该由谁来为收费的快递柜埋单才公平合理的呢?

  笔者认为不应该由购物的消费者埋单。今年5月正式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一规定,直指快递员不经允许就将快递放在快递柜和代收点的行为。相关法规要求快递入户,快递员做不到快递入户,将快递直接扔进快递柜,便涉嫌违规,要求消费者为收费的快递柜埋单,显然说不过去。

  快递方面可能会说,快递柜从免费走向收费,收取的不光是服务费,还有逾期费用,以倒逼消费者按时取件,避免超期占用。比如新闻中的李女士支付了1元钱才能提取快递,这1元费用就包含取件本身的服务费和逾期费用。然而,消费者超期占用快递柜,多数仍是快递员送货不上门、不告知,最多仅发个短信告知造成的,不能一味把超期占用快递柜的板子打向消费者。如果要论这方面的罪过,快递不入户而给消费者造成很高的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谁来弥补?

  由此来看,快递柜收费该由快递员埋单吗?也未必。事实是,快递员在可以选择自己付费或由收件人付费的情况下,基本没人选择自己付费。一位快递员的解释是,他每单的收入为1元左右,如果放入快递柜的每份物品都要自掏腰包,那显然无法承担这么大的经济压力;人手紧张,配送量又大,也无法实现派送到家。这确实是实情,让快递员承担快递柜费用也不公允。

  说来说去,消费者和快递员都不应是快递柜费用的承担者。快递企业如果不能通过增加人手、减少派件量、增加快递员收入等措施来保障快递入户,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好的服务体验,就理应承担这部分生产经营成本。何况,布局快递柜换来的市场份额价值,远大于其带来微薄的利润,末端网点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能提升配送效率。换言之,从长远看,布局快递柜有一定的战略意义,鼠目寸光的收费或许会让消费者用脚投票。

  快递员强行将快递入柜,且让消费者为快递柜收费埋单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最明智的做法是,让消费者在寄件过程中能选择配送方式,在订单中标注是否可接受入柜或代收服务,而快递员应遵守行业规范,电话确认收件人是否方便亲自接收。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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