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小海在面馆吃面时,发现碗中有一根比面条还要长的头发,便找来服务员询问。出乎意料的是,服务员态度很嚣张,不仅没有道歉,反而说:“有根头发很正常嘛!我给你换一碗?”在小海拒绝换一碗的提议后,服务员表示:“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气不过的小海遂把面馆告上法庭,要求被告“退一赔一千”。立案后,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较大分歧,但在最后一次庭前调解中,店家同意了小海的要求,所以此案没有进入庭审环节。(9月3日《北京青年报》)
较真儿精神最可贵
法院让店家退一赔千,过分吗?并不过分。一者,店家确实很霸道——发现头发的小海本想只要个道歉,未料店家不但不道歉,还表示“有根头发很正常”,在12315调解时,店家还抛出一句“你去法院走程序啊”。小海便打定主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给他们一个教训”。二者,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说穿了,一碗有头发的面赔偿千元,之所以会成为“网红事件”,就是因为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在面对一些看起来微小的食品安全与侵权事件时,往往害怕麻烦,或觉得会得不偿失,而选择息事宁人,莫说一根头发,即使饭菜里出现苍蝇、蟑螂等恶心之物,“沉默的绝大多数”也基本只会要求店家重新换一碗,基本不会、不愿或不敢和店家对簿公堂。正因不善、不愿或不敢维权者实在太多,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变相纵容侵权行为,才会频频有商家喊出“去法院走程序啊”之类的霸道之言。从这层意义说,退一赔千成为稀奇事,不是因为那位当事人太牛,而是因为我们普遍太软弱。
可以说,小海为一碗牛肉面维权,为我们上了一堂很好的示范课: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沉重,只要身体力行地学法用法,谁都能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小海为广大消费者树立了一个学习的榜样:千万不要怕麻烦就不较真维权。这起“一发千金”官司也给其他各级法院树立了一个学习的榜样:案件有大小,公正无大小;无论案件大小,只要与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都应是一样的办案态度。只要事关公众利益的案件都能得到认真负责的对待,或许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也就不会那么害怕麻烦,从而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何勇海)
获赔千元并不高
无疑,小海是幸运的,但很多遭受此尴尬的消费者未必如此幸运,在食品中吃出苍蝇、老鼠、创可贴、电池、抹布等让人作呕异物的报道屡见不鲜。
这足以说明商家在制作、加工食品过程中根本未尽到起码的注意义务,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必须指出,如果是消费者吃到头发等异物,心理受到的创伤还不算太严重,10倍且不低于1000元的赔偿基本上能够弥补其心理不适和创伤。但如果不幸吃到了老鼠、蟑螂等异物,如此标准的赔偿就有些杯水车薪了。而且如果商家一直耍赖的话,消费者还要承担大量举证、起诉等繁琐的事务,1000元或几千元的赔偿,连消费者索赔所耗费的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都不够。特别是,精神层面的损失虽然的确存在,却难以量化评估。也即,消费者不能直接要求商家承担相应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除非其因此住院接受心理治疗并产生医疗费用。这种格局显然是对商家的变相放纵,也让那些遭遇吃到老鼠等极度作呕异物的消费者面临索赔难题。
不可否认,现实中,消费者遭遇类似事件并不鲜见,其受到的精神损害不能被漠视。相关部门有必要重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破解思路。如凡是遭遇类似侵害的,除十倍且不低于1000元的赔偿外,不妨赋权消费者主张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误工费、交通费等额外支出。这样方能在惩戒无良商家的同时,让消费者的精神损害得到足额赔偿,不至于白白遭受巨大精神损害和心理创伤。(史洪举)
“较真儿”推动社会进步
“一根头发赔千元”,这种官司,商家或许认为是“小题大做”。而今,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们都很忙,人们都很累,打官司花钱不说,似乎时间上“耗不起”,于是,一些人选择“逆来顺受”,选择“忍气吞声”,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然而,报道里这位维权者小海,他觉得自己的“较真”很有必要。据那位水法官介绍,虽然像本案那样因为一根头发丝就告上法庭的案件并不多,但是类似的消费者维权案却很常见,“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了,越年轻的人维权意识越强,此类的消费者维权案件在我们法院也是呈上升趋势,不断增多的。”——可叹可喜,如此“较真”是社会的进步。
细细想来,之所以当事的商家一开始嘴硬而“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后来却认怂而同意“一根头发赔千元”,这其间,是商家怕“砸了牌子”,因为一旦诉诸法院,最终判决书都是要依法公开的,网上都能查到,特别是对于“连锁店”这些品牌企业,“污点”上网擦不掉,那损失就远远不止“1000元”,毕竟。这类的消费纠纷案,理亏的往往是商家。
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再到“瘦肉精”,有的人在餐馆里吃到苍蝇,吃到蟑螂,吃到老鼠尾巴,不少人埋怨如今的“食品不安全”,这其间,当然有相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但如若我们大家都来像报道里这位小海这样勇于“较真”,“敢于维权”而“善于维权”,“老鼠过街,人人喊打”,那将不仅是维权者获赔,更是促使商家在食品安全上做足功夫,最终得到的是“市场净化”,经营者与消费者“双赢”。(张传发)
让消费者维权有底气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而一次公正的判决,对于社会风气也发挥着蝴蝶效应。可以预计的是,此案的公布,会推动更多人较真维护自身权益。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一根头发赔千元”的佳话更多出现?恐怕没有想象的简单。
想要“一根头发赔千元”的佳话更多实现,起码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其一是消费者勇于维护自身权益。当案法官说了一句话,“如果每个人遇到这种事情都不有所反应,那犯错的商家只会越来越猖狂。”这已然被市场现实所证明。“有态度地消费”,意义就在这里。
其二,要有证据保全意识。这起案件之所以取得好的效果,与原告当时有意识留下了购买牛肉面的小票以及面里有头发的照片,有着很大关系。随着技术的发展,证据保全条件基本具备,重要的还是意识。
其三,法律维权要相对简单。当我们希望消费者“不惹事也不怕事,也不要怕麻烦”时,更应该给消费者不怕事的信心,给消费者不麻烦的底气。如果问题不解决,只是空洞呼吁消费者,那就徒增反感。
据当事法官介绍,现在走诉讼程序是非常方便的。比如,宁波就设立了移动微法院,既可以现场立案,也可以网上立案,还可以邮寄立案,只需要在手机上装一个微信小程序,就可以走完全部的诉讼过程。而且,很多消费者维权案都十分简易明确,可以直接查引法律条文,不需要聘请律师,诉讼费并不高,比如这件案件诉讼费只有25元。这其实是一种司法创新。过互联网创新降低诉讼门槛,会带来维权意识的全面提升。
由此不难看到,“一根头发赔千元”里不只有消费者较真,也不只是消费者的事。感慨依法维权没那么麻烦时,更应该思考,为什么消费者会形成依法维权麻烦的想象,又如何从想象走向现实。于司法部门而言,通过司法创新,给消费者不怕事的信心、不麻烦的底气,具有根本意义,这才是最好的普法。(毛建国)
三言两语
有些“气”,消费者其实不必受;有些权利,消费者其实可以争取到,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困难。当更多的消费者都善于维权,商家的傲慢才会越来越少。——杨朝清
消费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事小而不为,要知道,不追究就是对犯错商家的纵容,只会助长这种不好的社会风气。——徐建中
遇到消费纠纷依法维权,不仅仅是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通过法律手段倒逼商家、企业加强自己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很显然,这既有利于所有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同时也有利于市场良性和健康发展。
——苑广阔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