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再发命案 需要研判滴滴平台该承担什么责任

2018年08月27日 07:18   来源:红网   孙建清

  乐清“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发生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针对部分网民对警方在侦破此案过程中接处警工作存在问题的质疑,温州市公安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据温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温州”通报:经公安机关调查,不存在此情况。同时警方表示,当提供给滴滴公司介绍信以及两名民警的警官证等手续后,滴滴才提供驾驶员与车辆信息。(8月26日中国新闻网)

  本案中,谁来为女孩的被杀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案发后,滴滴公司承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究竟是什么样的责任,是侵权,是过错,是刑事责任,没有说明。有律师分析,滴滴平台在关键时刻不作为属于一种过失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对于平台的失责与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点较难认定,同时,《刑法》明确规定过失犯罪必须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因此,认为滴滴公司构成刑事犯罪较为困难。我认为,这一分析有深入进行探讨的必要。

  滴滴平台虽然没有直接杀人,但由于他们的疏忽和对生命的漠视而造成的刑事案件,他们要不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目前尚存在争议。老百姓判定有罪无罪,痛感罪不可恕,通常不是根据法律条文,而是看事件本身的可恶、可恨程度,看案件造成的恶劣后果。结合本案,在生命攸关的时候,在接到求救信息之后,滴滴平台所表现出的那种麻木不仁、无视生命的状态,令人痛心、令人发指!从信息的进一步披露中,在案发前一天,已有女乘客就该犯罪嫌疑人选择偏僻小路欲行不轨进行过针对性很强的投诉,被置之不理;温州女孩被杀过程,她两次发布“救命“信息,亲友打了7次滴滴客服,回答都是:“等待上级人员给您处理的呢亲”,“不到1小时,请继续等待”。滴滴竟然打电话问杀人司机,然后把司机说法反馈给亲友:没接到人。而且,平台两度拒绝为警察提供司机信息。强奸杀人需要有相当长的作案过程,如果从平台接到警报后迅速处置,至少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出警告,起到震慑作用,女孩或许有救,但由于平台反应迟钝,无视生命,严重不作为,延误了救援。从这个角度说,平台似有间接杀人的嫌疑,至少是一种见死不救。如果在生死攸关的时候,平台可以不作为,可以对警察推诿,那么客观上是对犯罪行为的包庇、姑息、纵容,作为造成命案的间接当事者,要说一点刑事责任不需要追究,恐怕说不过去。

  当恶性事件的一再发生后,我们不想一而再再而三地听当事者道歉,空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的话毫无意义,因为道歉,赔几个钱,既不能告慰死者,也不能安抚生者,不足以阻止类似悲剧的发生,唯有让图财害命的当事者受到法律的制裁,才能让更多的人从麻木中警醒。建议司法、监管等部门对是否可以追究滴滴平台的刑事责任做出一个研判,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司法解释。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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