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5岁孩子不信警察叔叔 大人们应该反思

2018年08月16日 10:54   来源:东方网   左崇年

  那天一大早,温州永嘉枫林派出所民警戴柏清去县公安局办事,警车开到诸永高速枫林出口附近时,发现一名五六岁的小姑娘在路边走。高速出口附近大货车来往不断,小女孩矮矮的个头在车流里显得无助。车子开近了,戴柏清才意识到小女孩是独自一人,他立即叫同事把警车开到小女孩身边。小姑娘怎么说都不愿上车, 5岁女孩独自行走,警车一路护送到家。(8月15日《钱江晚报》)

  5岁小女孩独自行走在马路上,警察叔叔发现后很是担心,于是决定用警车送小女孩回家,可是小女孩怎么也不信警察叔叔,而拒绝上车,警察叔叔无奈只好用警车护送回家。于是警察叔叔很生气,批评家长:要教孩子信警察。的确,任何时候只有信警察,我们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应该说,这一新闻很感人。这是警察的职业敏感及时发现了5岁孩子独自行走的危险,无不充分体现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折射人民警察的高度负责精神。

  然而,如今“孩子不信警察叔叔”现象并非绝无仅有,已经多次发生。曾经一位走失的男童,见到帮助他的警察叔叔竟止不住地嚎啕大哭半小时,大喊不要不要?无奈的民警只能更换一位“谈判专家”,但任凭第二位民警使出浑身解数上阵哄娃,依然没有任何效果。

  “孩子不信警察叔叔”现象令人深思。一方面这是如今的孩子警惕性高,受父母教育影响的结果。父母们总是教育孩子:“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社会信任危机的后遗症,但是“孩子不信警察叔叔”也有其他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如今也有冒充警察的坏人,诸如人贩子之类。小孩子不知道警察叔叔真假,所以“不信警察叔叔”,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好事一桩,体现如今的孩子很有警惕性,知道保护自己。

  另一方面,“孩子不信警察叔叔”责任根子在大人。如今一些父母教育孩子不当,总是拿警察叔叔吓唬孩子,孩子不听话,总是恐吓:“让警察把你抓起来!”给孩子从小留下警察叔叔就是“大灰狼”的坏人,从而产生怕警察的极坏影响,使孩子产生预测性恐惧的心理。

  有关教育专家认为,如果让孩子过多地接触恐惧信息,势必会从小一直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内心深处缺乏真正的安全感,从而变得孤独、害怕、焦虑、注意力不集中等。这样的教育方式极有可能加剧了孩子源于持续性的恐惧,进而会产生躲避或者带来的攻击性行为。这种恐怖的感觉往往会影响孩子个性的正常发展,甚至导致严重的情绪障碍和行为退缩。

  心理学家霍夫曼在研究中发现,父母的教育风格决定孩子的价值取向。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请你记住,教育——首先是关怀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去触及年轻的心灵。”由其可见,教育孩子听话,一方面是家长要有循循善诱的教育耐心,一方面是家长应学会同孩子讲好道理的艺术,尤其是关爱比恐吓更有效。恐吓式教育只会使孩子变得冷漠,甚至会变得心理扭曲,留下阴影,不辨是非,最终是害了孩子。所以,在全社会要让孩子们相信警察叔叔,关键时刻得到有效保护,一方面要教育孩子懂得保护自己,学会识别真假警察叔叔,关键时刻能向警察叔叔求助,一方面家长们要改变教育方式,平时不能用“警察叔叔”来吓唬孩子,从而酿成“狼来了”社会信任危机。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暑期“吃苦”教育值得提倡    2018年08月16日
  • ·什么才是大学新生的高标配    2018年08月08日
  • ·在线家教要慎入    2018年08月03日
  • ·法国校园“手机禁令”的启示    2018年08月03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