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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策并举推动高质量就业

2018年07月18日 07:35   来源:广州日报   谭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16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更好地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我国将加快建设实体经济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解决好就业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意味着不仅要帮助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还要帮助他们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并使他们获得相应的劳动保障和自我发展。

  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7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成绩单”,在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国内结构调整正处于攻关期的背景下,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8%,可以说是交出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国民经济运行平稳,不仅表现在GDP增速上,也表现在就业上,上半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处于近年来的低位。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存在。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中,从技能工人到普通劳动者,从高校毕业生到农民工,虽然不同地区各有差异,但或多或少都存在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未能合理匹配、 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现象。

  当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这是由就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目前就业形势共同决定的。经济转型需要劳动力在结构与素质上与之匹配,但目前劳动力总体上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需要建立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发展的机制。加快建设实体经济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壮大新动能,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劳动者转岗提质就业;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催生吸纳就业新市场主体。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要把职业教育培训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分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部分人员的职业技能已不适应再就业岗位的需要。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机器换人”“智能制造”等方式转型升级,也需要更多高技能人才。这些就业难题都需要通过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的职业培训制度,全方位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劳动力大军来解决。

  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做好就业保障工作。对符合产业升级方向、产品技术较为先进,但受国际国内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影响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要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鼓励企业尽力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总之,要兜牢就业这个最大民生“底线”,需要多策并举,在扩大就业的同时,努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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