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签订责任书陷入形式主义“怪圈”

2018年05月22日 07:45   来源:红网   何浩民

  在一些地方,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把责任压得更实,往往下发责任书、签订责任状,但有的责任书重形式却不管落实,只重“发号施令”,不管“落地有声”。(5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签订责任书已成为很多地方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但凡责任重、影响大、要求高的工作,大都要签订责任书,这对压实干部责任、倒逼工作落实具有一定作用,的确是一种抓工作、促落实的好方法。

  然而,个别部门却把责任书当成了落实工作的“万能药方”,大大小小的工作都要签订责任书,似乎只有签订责任书才算“高度重视”。令人唏嘘的是,一些责任书的“使命”往往只出现在部署大会的时候,轰轰烈烈的签订仪式结束后便被扔进柜子,成为了应付检查的书面台账,使签订责任书沦为了典型的“认认真真走过场,踏踏实实搞形式”。

  众所周知,签订责任书是为了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但有的干部既缺乏实事求是之心,更无身体力行之意,要么直接“转签”上级的责任书,还所谓“层层传导压力”,要么沿用上一年的“责任”,换汤不换药,证明该项工作“仍被重视”,却不加强对工作的具体指导、跟踪管理和监督考核,致使责任书里的“责任”难以真正落到实处,更让签订责任书陷入了形式主义的“怪圈”。

  对于一些重要的工作来讲,签订责任书是必须的,但工作应该有主有次,主次分明,不分轻重、不管大小统统签订责任书,下面的部门反而容易产生习惯性麻痹,这样一来,责任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就被削弱了。特别是对处在最基层的乡镇一级来说,同时要面对上级数十个部门,而每个上级部门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得到重视和落实,于是层层加码签订责任书,这只会让工作任务本来就繁重的乡镇一级不堪重负。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有关部门来说,通过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分解给下一级,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万事大吉”,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落实,也只不过是一纸空文,甚至成为懒政怠政、推卸责任的借口。签下责任书,就等于立下军令状,必须将“白纸黑字”兑现为“真抓实干”,动真碰硬、一抓到底。与此同时,必须讲究抓重点、抓关键的工作方法,给那些“空、虚、飘 ”的责任书“减减肥、瘦瘦身”,避免因为泛滥而让责任书失去了原本意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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