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农村酒驾泛滥须下狠招绝招

2018年04月09日 07:19   来源:光明网   刘昌松

  据报道,河北省沧州市大官厅乡刘某,在驾驶轿车行经沧县马官厅村时,与对向驶来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刘某和坐在车上的妻子、儿子、女儿四人全部遇难。经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76.6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报道还披露了河北省交管局通报的3月份以来,河北省任丘市、秦皇岛市、定州市的另3起农村醉驾事故,死亡人数一共8人。河北省交管部门针对此形势,近期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百日整交”活动,专门针对农村地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除特别偏远的山区外,全国农村各地的道路交通情况虽不完全一样,但影响农村交通安全的因素有其共同性。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网的普遍建立,农村车辆的种类越来越多,交通状况也越来越繁杂,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还未有明显提高。很多地方无论是驾驶人还是家属,都存在着“农村不查酒驾”,认为酒后驾驶“没有事”“没人管”的心理。特别是各种传统节日和庙会等聚会饮酒的高峰期,酒驾事故明显多发。这些都使得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治理农村酒驾问题,应引起国家和全社会高度重视,并须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河北省“百日整交”这样的执法行动虽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不是治本之法。从根本上提升农民对酒后驾驶危害性的认识,恐怕还得想一些绝招、狠招,不能简单套用城市治酒驾的方法。当然,任何绝招、狠招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让农民认清酒后驾驶、醉驾驾驶的危害,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醉驾入刑后,城市中的酒驾行为的确大为下降,这一方面有赖于城市交管部门严格执法,另一方面还有赖于对执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很见成效。以北京市为例,醉驾刚刚入刑,就发生了某知名艺人醉驾被判6个月拘役的事件,事发后,由于判罚及时、宣传到位,在市民中很快建立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群体性安全意识。

  靠宣传典型案例的方法,之所以在城市效果好、见效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城市传播力广,城市人员因其具备职业属性,一旦醉驾入刑就不能从事公务员等公职,也不能担任律师等社会职务,酒驾成本大,所以不敢酒后驾车。可是在农村,这种方式的作用就非常受限,因为农村人员分散,传播力不如城市,农民就算酒驾被处理,也顶多是被当地交管部门教育一番,并无“丢饭碗”等其他影响。

  所以,要想有效治理农村酒驾问题,在关键时机、关键场合动真格查处酒驾是可行的措施之一。农村人员平时较为分散,但婚丧嫁娶、逢年过节、庙会赶集等,一定是村民们聚会、饮酒的高峰期,有车的村民一般都习惯开车举家出行。在人员集中,酒驾后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巨大的时候,地方交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执法组,在村口或进入主干道的匝道上严格执法。一旦查获酒后驾车的村民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就该严格执法,处以暂扣6个月驾照、罚款5000元以下、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绝不能有人说情就网开一面。达到醉驾入刑标准的,即使未引发任何交通事故,也应坚决判刑处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罚,以达到警示作用。

  除了定时、定期设卡治理,对待农村酒驾问题,更重要的解决方式还是常态化宣传。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意识宣传得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具体而言,把发生在同县同乡的真实酒驾醉驾案例隐去个人信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其违法行为和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解释清楚,对村民来说极具说服力。若把案例制作成光盘或宣传册,让村民聚集观看或者分发到村民们手中,加之地方的严格执法,农村的酒驾治理效果应十分可期。

  此外,促进农村村委会、村民志愿者建立交通治理联勤机制,也是解决农村酒驾问题的现实路径之一。充分利用民间自治力量细化管理,不但可以减轻地方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还能把聚会不劝酒的健康民俗,以及喝酒不开车的正确交通规则意识,真正传达到村民心里,促成农村群众思想的转变。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